浅析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宣传及其发展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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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宣传及其发展对策

浅析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宣传及其发展对策 浅析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宣传及其发展对策 重庆电视台 覃政强 摘要:本文从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宣传功能入手,探究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在普法宣传方面的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实现普法效果的最大化,促进公民的知法、守法和懂法的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地方台法制节目的发展创新与思考 作者:侯春利 来源:《科技传播》2014年第19期 摘 要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广大电视观众对于法制题材、案例的报道与评论、对法律知识的渴求迅速提升,弘扬正气、充满理性精神和思辨色彩的法制类节目已经深受群… 维普资讯 中 央电 视台 《 法治在线》 【 编者按】 近年来,电视法制类节目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 《 : 法治在线》 以其独特 的定位和风格在诸 多法制类栏 目中备 受注 目,被认 … 浅析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宣传及其发展对策 重庆电视台 覃政强 摘要:本文从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宣传功能入手,探究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在普法宣传方面的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实现普法效果的最大化,促进公民的知法、守法和懂法的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关键词:法制节目、普法效果、对策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这对于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言都是一场深刻的变革。电视以其声画并茂、通俗易懂的特点,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在普法宣传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近几年来,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公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这使得电视节目普法宣传的外部环境、目标受众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主要从电视法制节目普法效果的角度,分析其不足和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 目前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宣传状况 发展至今,电视法制节目经历了摸索期和成长期,目前进入了繁荣阶段,节目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种类也更加多样化,如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的《今日说法》、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北京电视台的《大家说法》等。目前,电视法制节目的内涵与外延都有了较大改变,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电视法制节目类型,使得电视法制节目本身构成了一个独立的系统,但所有电视法制节目都遵循着“普法”的宗旨,都以电视法制节目委员会所倡导的“根在法,重在普,淡于奇,贵在引为节目定位或报道导向”,因此电视法制节目与其他节目类型的最大区别在于其承担着普法的责任,告诉公众什么行为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教育公众用法律的准绳对违法行为作出评价,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行为。但是目前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着严重的同质化现象,不少法制节目更注重故事的跌宕起伏,在画面和声音效果上浓墨重彩,这使得法制节目的娱乐功能大大超越了其本身的普法功能。具体而言,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在普法教育方面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足: 第一、重故事轻法理。不少法制节目扩大了节目外延,民生内容也纳入其报道范围,在报道这些事件的时候,往往实行的都是三段论讲述,前面两段讲述整个事件故事和当事人各方的观点,最后一段附上法院判决或者律师的看法,甚 至在案件讲解中,出现对一些暴力、新奇场面的过度渲染,以吸引观众的眼球,从而忽略了法律解析,如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量刑情况等具体分析,人为地造成受众巨大的认知断层。 第二、重刑事案件,轻其他类型案件。很多法制节目题材十分雷同,对于热点案件更是一拥而上,尤其偏向于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刑事犯罪。并且为了提高收视率,往往在制作节目时,为了更吸引观众眼球,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和手段进行“再现”,渲染声画效果。这造成了法制节目在选题时偏刑事案件,制造娱乐化效果。容易误导观众,使观众误认为刑事犯罪才是触犯法律,而对于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医疗纠纷等问题则不认为是违法行为。 第三、缺少对案件涉及法律基本概念的解释和法律知识的讲解。法制节目里面容易出现一些法律名词,如”附带民事赔偿”、“缔约过失责任”等,节目组容易忽略对一些专业法律名词的解释,往往通过法律专业人士一笔带过,造成很多观众对案件的一知半解,最后可能只看懂了事件的前因后果,却难以明白其中具体的违法点,影响了最终的普法效果和传播效果。 第四、重宣传法律惩戒功能,轻保护功能。现在电视法制节目比较偏重于法律的惩戒功能,在报道案件时主要从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入手,如在节目中主要报道抢劫的过程、人数,被害人如何,法院判决如何等,而忽略了法律作为一种维权的工具。这容易给观众造成一种错觉,法律主要用来惩罚和打击犯罪,因此,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受众对于侵权行为采取“容忍”态度,不去主动寻求法律保护 。 第五、过于强调法律的刚性,轻道德的柔性力量。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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