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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档案法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对于完善档案各项管理制度,有效保护档案财富,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档案法制建设、社会档案意识、档案业务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令人满意的成绩,依法治档的水平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建设,运用档案法制建设这个武器,不断规范档案工作行为,提高档案工
作管理水平,就“四五”普法期间我市《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省档案管理条例》贯彻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研。
一、基本情况:
“四五”普法以来,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依法治国”这一方略,在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公共法律的基础上,重点安排了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学习。 “四五”普法期间,**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档案法》赋予的权利,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据不完全统计,档案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省档案管理条例》专题学习九次,举办小型讲座一次,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通过学习,提高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法制意识;执法检查3次,其中,大规模执法检查2次,小规模1次。
这些活动,从一定程度上营造了档案法制建设的良好氛围,使档案人员及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得到了提高,但是,要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建立全新的档案法制意识,那种希望通过几次检查、几次宣传便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必须建立常效的法制工作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把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升到档案法制建设的高度去认识,对那些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真正把档案法制建设渗透到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通过调查,我认为我市档案法制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档案执法主体不明确。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隶属于党委办公室领导下的事业单位,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真正履行《档案法》赋予的执法职能。
社会档案意识还比较淡薄,违反《档案法》的事情时有发生。调查发现,有个别单位的个别人,不但对档案知识了解很少,更缺乏对《档案法》等法律法规最基本的了解,说什麽,“啥是档案法,档案法算个啥”。因此,造成一些单位应归档文件收集不齐全;有一些单位党委会议记录保存在个人手中,不作定期归档处理,甚至有极个别人在离职、退休、调离时将这部分重要文件材料不进行移交;归档文件分类不科学,整理不规范,极个别单位在整理中把文件处理签撕掉做废纸处理,破坏了文件的本来面目。
部分领导档案意识淡薄,成为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档案工作的成败,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有极个别领导对档案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对档案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支持,这种现象已成为制约些单位档案工作发展的瓶颈和绳套;
经济紧张,发展不平衡。一是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不能把档案工作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与县、县与区、区与区档案工作发展极不平衡,大部分市、县、区都没有专门档案馆,经费紧张,有的县连电话都安装不起。库房露雨无法维修;二是业务建设发展不平衡,通过调查发现,个别县区的先区直单位没有专兼职档案人员,对档案缺乏系统管理,每年就整理一本文件汇集便万事大吉了。
档案队伍不稳定,部分人员业务素质较差。档案工作由于存在着“三苦”,即工作辛苦,生活艰苦,待遇清苦,工作得不到领导重视.政治待遇得不到应有的考虑,个别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过多,调整太快,更换频繁,不能保持档案队伍的相对稳定,造成档案人员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对干好工作缺乏足够的信心。
二、主要措施:
通过调查,针对全市档案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地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和根源,并采取了如下措施:
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法制意识。为了进一步提高档案人员和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针对档案法制意识淡薄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1、搞好宣传,让社会了解《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省档案管理条例》。“四五”普法以来,我市共 利用《档案法》等法律法规颁布之日和我市重大活动的机会进行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四五”普法期间,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次,散发宣传品50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制作宣传版面70余块,设置谘询台8个,发表宣传文章20余篇,部分市、县直单位还举办了一法一条例知识竞赛和档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宣传,使全市社会档案法制 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2、举办法制讲座,进行以案说法。为了让档案人员和社会了解《档案法》,懂得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人员的法制意识,在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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