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石化物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基本要求
1.1 招标管理范围
1.1.1 本办法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含合资、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生产建设所需的国内外物资招标采购。
1.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1.2.1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重点项目所需重要设备材料。
1.1.2.2 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招标的机电产品。
1.1.2.3 具备招标条件的框架协议采购物资。
1.1.2.4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相关制度规定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
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
1.1.3.1 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
1.1.3.2 提供采购物资的供应商少于3家。
1.1.3.3 中国石化战略采购物资。
1.1.3.4 紧急和零星采购物资。
1.1.3.5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
1.1.3.6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1.2 招标管理原则
1.2.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的原则。
1.2.2 实行统一管理、分层操作、网上运行的原则。
1.3 招标管控方式
1.3.1 国内招标采购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以下简称电子商务网)实施。
1.3.2 国际招标采购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以下简称招标网)实施。
1.3.3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具有国家级招标代理资质,主要承担集团化采购及为各单位提供物资招标代理服务。
1.3.4 委托中国石化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时应经物资装备部批准。
.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物资装备部职责
2.1.1 负责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2.1.2 负责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2.1.3 负责统一招标流程和主要物资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4 负责组建和管理中国石化物资采购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
2.1.5 负责培训招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2.1.6 负责重点监管合同估算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招标活动。
2.2 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职责
2.2.1 负责贯彻实施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2.2.2 明确本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和人员。
2.2.3 负责评标专家库中本单位评标专家的管理和信息维护。
2.2.4 负责本单位自行采购物资及部分集团化采购物资招标的组织实施。
招标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招标流程包括招标准备工作、发布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组成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结束后合同签订与执行的后续跟踪管理。
3.2 招标准备工作
3.2.1 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2.2 开标前应进行技术交流,必要时签订技术协议。
3.2.3 企业提报招标委托或招标委托单。
3.2.4 开标前,委托方、设计方、投标人必须签署书面承诺书,对按照国家招标法律、法规、程序进行的招标,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结果。
3.3 招标文件的发布
3.3.1 属于总部组织实施的招标,在招标网和电子商务网发布招标文件。
3.3.2 属于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在电子商务网发布招标文件。
3.4 投标
3.4.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4.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3.5 评标委员会
3.5.1 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国际招标评委三分之二以上从商务部专家库中抽取,国内招标评委三分之二以上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充分发挥采购专家组的作用。
3.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必威体育官网网址。
3.5.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3.5.4 属于总部组织实施的招标,物资使用单位选派的评委不得高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
3.5.5 属于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物资使用部门选派的评委不得高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
3.6 开标
3.6.1 原则上邀请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3.6.2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3.6.3 投标人有权出席开标会。
3.6.4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7 评标
3.7.1 评标原则
3.7.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
3.7.1.2 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