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退货管规定.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产品退货管规定

产品退货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用户使用我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用户收货后,经检验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第三条 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第四条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第五条 因经销商破产或资金发生困难用于抵账的产品。 第六条 因销售策略原因或其他确需退货的产品。 三、职责 第七条 业务发展部、外贸部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质量检验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仓储部门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本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四、退货操作流程 第八条 因产品质量(包括外包装破损)原因造成的退货,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业务发展部、外贸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九条 因经销商破产或资金发生困难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业务发展部、外贸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十条 因销售策略或发错货等原因,但未超过3个月期限的产品退货,报分管销售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在未接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保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二条 依照公司领导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待产品到达仓库后,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质量检验部、财务部人员及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清点,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应根据清点情况认真填写“产品退货清点表”,并建立产品退货台账备查。 第十三条 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应对退货单位的准确性及返回原因负责,仓库保管员应对退回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负责,质量检验部对所接受产品的外观质量状况负责。财务部负责核对退货产品与“产品退货申请表”所列与退货产品是否一致,准确无误后,准许放置退货产品区。 五、退货产品的处置 第十四条 非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产品,如外观无明显变化,质量检验部应于2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若同意继续销售,仓储部们应放置于产品合格区,填写库卡标识。 第十五条 非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产品,若外包装破损严重或经过长期存放,质量检验部应于2个工作日对退回的产品作出检查结论,达不到入库标准时,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应及时下达翻箱工单进行翻箱,翻箱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准予入库放置于合格区继续销售。 第十六条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产品,质量检验部应于3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并按质量原因更换零部件,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应及时下达翻箱工单进行翻箱,翻箱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准予入库放置于合格区继续销售。属外协件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应按质量索赔流程进行索赔。 第十七条 退货产品因质量状态较差,即使返工返修也无法达到销售标准时,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提出的处置意见,报分管财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置。 六、检查与考核 第十八条 业务发展部、外贸部是本规定实施过程中的第一责任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详细的产品退货流程和考核细则,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十八条 财务部要不定期的对成品库进行检查,如发现成品库退货产品区存放未有处理意见的退货产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承担。 第十九条 公司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不定期对成品库进行综合性检查,发现成品库退货产品区达不到规范要求或管理混乱,在实施考核时可加大扣罚力度。 第二十条 为强化管理者的责任,在经济处罚时,按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60%,直接责任人承担40%的原则实施。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原规定取消。 附:《产品退货申请表》、《产品退货清点表》各一份 附表一: 产品退货申请表 退货 单位 信息 退货单位 单位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退货 产品 信息 退货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退货 原因 授权填写人: 部门领导审核: 处理 意见 销售副总或总工师: 总经理: 批准日

文档评论(0)

jiqingyong1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