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小企业会计准则及解读.
小企业会计准则及解读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准则解读
《小企业会计准则》(后续简称《本准则》) 的制定依据里边没有提及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自从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大准则》)体系发布后,财政部制定的《大准则》实质上已经修改了国务院条例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但条例从未被国务院废止,却又在财政部制定的若干后续会计规范性文件中未被提及。《本准则》的制定依据再次没有谈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本准则》制定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还重点考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的要求。
与《大准则》区别
《本准则》与《大准则》不同的是,大准则明确划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再配之以解释公告等配套规范。而《本准则》则力图将两个层次的准则合并在一起,不仅仅是一项技术规范,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以便于小企业财会人员学习和使用。
与《小制度》区别
《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后续简称《小制度》)则提及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准则解读
《本准则》不仅适用于小企业,其实根据本准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划型标准的微型企业也参照执行本准则,因此,小准则事实上是同时适用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011年6月18日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力求囊括国民经济各行业,并使用各种所有制、各种组织形态的企业,争取有广泛的覆盖度。那么《本准则》也相应的提高了适应范围。
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包括深市、沪市、境外股市上市的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小企业、准备上市的小企业都不能使用《本准则》。
金融企业不应执行《本准则》。《本准则》没有将外商投资企业排除在外,但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执行了《大准则》,则不能转为执行《本准则》。
对于属于小企业的保险中介机构,比如保险代理公司、保险中介公司、保险公估公司,虽然名称上涉及“保险”而且亦需获得保险监管机构认可,但其本身并不属于金融企业,仍可适用《本准则》。
企业集团内母公司和子公司,指都是在大陆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而母公司是境外设立的公司,子公司在大陆,如果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微企业,则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大准则》。
与《小制度》区别
《小制度》曾明确其不适用于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工信部(2011[300])号文,对于企业划型标准的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参照该规定进行划型,增大了适应范围。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 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准则解读
《本准则》和《大准则》合理分工并有序衔接,彼此共同构建了我国针对企业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体系。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财务规划来选择执行《小准则》还是《大准则》,符合“自由选择”的原则。
《本准则》根据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小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可能涉及的各类和各项业务,但是小企业一旦发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适配改造成本评估规范》.pdf
- 中国行业标准 YY/T 1939-2024医疗器械细菌内毒素试验方法 重组C因子法.pdf
- 各类游资炒股心法及感悟,套利模式.pdf
- 【客户管理】龙湖客户细分及工作模式分享精华篇-102p.pptx
- 学校智慧平台管理制度范文.docx VIP
- ASME中国制造-ISO12944-5-2018 中文译稿 第5部分 防护涂料体系.pdf
- 《诫子书》公开课课件(共24张ppt)部编版语文七年级上册.ppt
- 三年级数学下册期中试卷及答案【可打印】.doc
- 关于《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doc
- 二年级上册语文选择题强化练习(一).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