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编码008736063-A-001001.doc

  1. 1、本文档共5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编码008736063-A-001001

编码:008736063-A-001001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项目性质:行政审批 申请受理单位:兴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30个工作日 兴文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联系方式:兴文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电话:8835527 网址:兴文县交通运输局 /jtysj/index// 投诉电话:8826110 兴文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监制 编码:008736063-A-001002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交通标志(含广告标志、标牌)审批 项目性质:行政审批 申请受理单位::兴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30个工作日 兴文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收费依据及标准: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关于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的通知》。。在二级(含二级)以上公路及公路用地设置广告1.2元∕㎡∕天;在二级(不含二级)以下公路及公路用地设置广告1元∕㎡∕天(以实际面积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每块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加收50%;大型门式广告加收1倍)。在二级(含二级)以上公路及公路用地设置非交通标志0.8元∕㎡∕天;在二级(不含二级)以下公路及公路用地设置非交通标志0.6元∕㎡∕天(以上各项不足1㎡按1㎡计)。办理条件: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交通标志(含广告标志、标牌) 申请材料: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主要理由;(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三)安全保障措施;(四)施工期限;(五)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联系方式:兴文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电话:8835527 网址:兴文县交通运输局 /jtysj/index// 投诉电话:8826110 兴文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监制 编码:008736063-A-001004 公路行道树砍伐审批 项目性质:行政审批 申请受理单位::兴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30个工作日 兴文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关于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的通知》。胸径5cm以下每株60元、胸径5-10cm每株100-150元、胸径10-15cm每株400-600元、胸径15-20cm每株1800-2400元、胸径20cm以上每增加1cm加收50元;人工草坪30元∕平方米;普通灌木每笼100元;花卉每平方米100元(注:名贵树种、灌木、花卉以实际购买价格计算)。 办理条件:公路行道树砍伐 申请材料: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主要理由;(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三)安全保障措施;(四)施工期限; 联系方式:兴文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电话:8835527 网址:兴文县交通运输局 /jtysj/index// 投诉电话:8826110 兴文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监制 编码:008736063-A-001006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审批 项目性质:行政审批 申请受理单位::兴文县城乡道路运输管理局 决定单位:兴文县城乡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兴文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资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

文档评论(0)

book1986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