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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科诊疗规范 临床诊疗规范汇编
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临床诊疗规范汇编”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的支持!
目 录
一、诊疗规范... 2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 1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7
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 38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50
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58
基因芯片诊断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61
颜面部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64
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71
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74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77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79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83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85
心室辅助装置应用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88
质子和重离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92
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95
组织工程化组织移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100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104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 112
加强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 129
二、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 132
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133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8个病种临床路径... 139
耳鼻咽喉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 188
皮肤性病科5个病种临床路径... 207
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临床路径... 227
肾脏内科专业4个临床路径... 276
血液内科2个病种临床路径... 295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 313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10年版)... 321
一、诊疗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卫医政发[2010]11号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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