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离婚后完善银行信息 离婚制度完善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追求婚姻自由的意识提高,我国的离婚率逐渐提高,现对我国离婚制度进行简要概述和浅显探讨,离婚制度是婚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婚是婚姻关系终止的主要原因,我国《婚姻法》对待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保障婚姻自由,防止轻率离婚。离婚制度的历史、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我国的离婚救济制度的内容和缺陷。
[关键词]婚姻终止;离婚;财产救济
一、婚姻终止的原因
婚姻终止是指合法的夫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只有合法的婚姻才发生婚姻终止的情况,反之没有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不合法,或者无效。其关系的消灭与婚姻终止无关。婚姻终止只能因两种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
1.因配偶死亡而终止
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两种。
2.因离婚而终止
(1)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行政离婚即协商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2)行政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比较
离婚的主体都只能是夫妻双方,且必须是双方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行政离婚中,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诉讼离婚中 ,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但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除外。
(3)离婚与婚姻无效、婚姻撤销的比较
第一,离婚与婚姻无效是有严格界限的:
离婚是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于结婚之后,婚姻无效的原因则发生于结婚之时;离婚于确定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溯及力,婚姻的无效为法院确认无效婚姻为自始无效,具有溯及力; 离婚之诉仅限于当事人提出;而婚姻无效之诉则不受此限制。
第二,婚姻的撤销,是对成立时已有瑕疵的婚姻的纠正。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婚姻的撤销的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时,是由受胁迫的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诉讼时效内提出。
二、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
离婚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生、发展和演变,受到社会物质生产关系的制约,并且受到政治、文化、道德、宗教等因素的深刻影响。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它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
(一)古代社会的离婚制度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总体上实行的是专权离婚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里,“七出”的规定也是典型的专权离婚制度[1]。“七出”是允许男子休妻、男家弃妇的七种理由。 “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 ,妒去 ,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妻子违反上述“七出”中的一条,如 :不孝顺公婆 ,不生育儿子,与人通奸,嫉妒丈夫的妾,患恶性传染病,多嘴多舌,擅自动用家庭财产,丈夫就可休弃她。古代礼、法还设有例外情况,以“三不去”对“七出”进行限制。“妇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三年丧,不去。前贫后富贵,不去。”意为给公婆服过三年丧的,曾与丈夫同甘共苦现在富贵的,无娘家可归的妻子,不能被休弃。而妻子只能“从一而终”,在丈夫生前,不能提出离异;丈夫死后,也要守节,不得再嫁。
在我国封建社会,还存在“义绝”与“和离”“呈诉离婚”三种离婚制度。
1.义绝是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异制度。《唐律疏义》的解释,构成义绝有五种夫妻间及与相互的亲属间的殴打、谩骂、杀害、通奸的行为。发生这五种事由之一,经官府处断,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强行离异,否则就会被处刑。
2.和离,我国古代一种通过协议允许夫妻离异的法律制度 。
3.呈诉离婚,男方据以呈诉的理由有“妻背夫在逃”、“男妇虚执翁奸”、“妻杀妾子”等。女方据以呈诉的理由有“夫逃亡三年不还”、“夫抑勒或纵容妻妾与人通奸”、“夫典雇妻妾”、“翁欺奸男妇”等。
(二)我国现代的离婚制度:
它具有限制离婚主义的特征,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由“有责主义”向“无责(目的)主义”和“破裂主义”发展。
1.有责主义离婚(过错离婚主义):指以一方违背夫妻义务为前提作为提出离婚的依据,且具有对过错一方的惩罚性。目前,常见的法定抗辩理由有:宥恕,纵容,共谋,反控,时间上的失效。
2.无责(目的)主义离婚 :由于客观原因,出现了对维持夫妻关系有直接影响的事实,不堪同居生活,法律规定可作为离婚理由诉请离婚。
3.破裂主义离婚 (无过错离婚),指以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无法维持共同生活,夫妻一方或双方均可要求离婚。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许多国家对离婚有了比较宽容的态度,中国婚姻法实行感情破裂原则,并将过错原则与破裂离婚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我国婚姻法对待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及离婚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保障婚姻自由,防止轻率离婚。只有正确贯彻保障婚姻自由,防止轻率离婚,才能既保障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弘扬社会主义的婚姻道德风尚。
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新思潮、新理念层出不穷,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也受到来自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