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企 业 章 程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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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章 程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然人出资,设立汝州市万源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本公司以其全部自然人股东财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负盈亏,遵守相关职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2类3项、3类、4类2项、4类3项、6类1项、8类)、大型货件运输。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方式:货币 出 资 额: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或监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方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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