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计量与工程变更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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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计量与工程变更管理.

总价包干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计量与工程变更管理 1 引言 浦南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干线天津至汕尾公路的一段,也是福建省“三纵四横”高速公路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东南沿海地区的重要国防交通干线,它是目前福建省在一个设区市境内里程最长、投资规模最大的高速公路项目。该高速公路还是全省第一个被列为交通部公路勘察设计的典型示范工程。 浦南高速公路经省政府批准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全国高速公路工程管理中来说,尚属首例,因此在实施过程中有较多的问题及困难需在实践中摸索、改进,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运行,同时为后期工程项目提供经验,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速公路的管理模式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在工作过程中所涉及在工程计量与工程变更管理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困难,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借鉴原有工程管理的经验,对其进行深入研究,以求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精神下,解决实际问题,并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主要力求解决的问题如下: 现行工程计量模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法 2 工程计量管理方面 2.1 总价包干合同的定义及采用的条件 总价包干的施工总承包方式,是不因价格、环境的变化及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管理合同。一般对于工程量比较大,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由于其存在风险较大,并不适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型式,但在现代工程管理中,此种合同管理方式被不少业主所采用。由于此类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如何按合同条件要求及时、准确向承包商支付资金,以维持工程正常动转,需设定符合工程正常施工管理的工程计量支付管理模式。 2.2 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计量支付的不同 对于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基本上严格按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程量通过计量来核实工程量和确定其价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最低支付限额等要求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当期完成的各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由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并填报当期完成合同金额,形成支付证书,实现计量支付。 对于总价包干的合同项目,在工期短、工程量较小时一般可在合同条件中约定较为简单的计量支付方式,如根据时间进度比例支付,或分段结算与支付等。但对于较为大型的工程项目,由于涉及工程量巨大,资金较多,工期较长,以上计量支付方式并不适宜,无法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吻合。对于工程量巨大的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必然与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管理相结合,绝不能简单按时间进度或分阶段予以支付。 2.3 浦南高速公路现行计量支付管理模式概述 浦南高速公路现行的计量支付模式采用了采用所谓工程量清单进度比例结合工程变更、施工图数量等进行管理,说明如下: 2.3.1 当实施工程量与招标图纸的报价(工程量)清单数量相一致时,则以完成实物工程量和相应单价计量支付; 2.3.2 当实施工程量与招标图纸的报价(工程量)清单数量不一致时,则以报价(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按进度工程量(即进度比例×报价清单工程量,以下类同)与相应单价计量支付; 2.3.3 当实施的项目发生变更时,则按变更数量对前期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按当期累计进度工程量扣除上期已计工程量作为当期计量(变更后累计进度比例×报价清单工程量-上期已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量支付; 2.3.4 当实施项目为原招标图纸中未有的新增项目,则该项目的支付单价按“0”处理,其费用视为投标风险,含在风险补偿金中。 2.4 目前计量工作中存在困难及问题说明 以上计量支付方式,从概念上理解达到按进度比例予以支付的要求,并结合了工程量清单管理,但在实施过程中,碰到较多困难与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2.4.1 虽然在文字上理解达到了严格按总价,并结合工程量清单进度比例支付的目标,但由于大型工程,特别是对于诸如高速公路线路长,地形、地质复杂的工程,均存在工程变更及施工图纸数量的部分更改,实施过程的工程数量与投标时必然会有变化,且工程变更始终是动态变化的,不能确定在何时终止。如按上述计量,假如某清单原招标数量为100,在第五期按正常计量为50,而在第六期发生了工程变更,变更后为200,第六期仅施工40,则按比例进度第六期计量应为(50+40)/200×100-50=-5,而如果在第六期发生的变更后数量为80,第六期施工了20,按进度比例第六期计量应为(50+20)/80×100-50=37.5。实际完成数量不等于计量数量,每期对数量进行调整,不利于计量台账的录入,引起管理混乱。另外,按以上计算式,对于工程量增加的变更,承包商会消极面对,极力回避增加工程量的工程变更,以有利于工程计量与支付。 2.4.2 在施工过程中,总会出现变更新增项目,以更有利于现场实际施工,但由于为新增项目,承包商无法按进度比例进行计量以得到资金支付,从而不利于资金回拢,承包商就会极力建议采用原有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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