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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及其启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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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 一、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 1.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综合化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综合化是当今世界教育发展的一般趋势,是教育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一种反应。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纷纷采取多种举措,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互相渗透、取长补短。 在日本,80年代以后,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和中等教育进行改革,设立职业高中。在这种新型高中里,除必修课外,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对未来发展的打算,选择相应的选修科目学习。在专业设置上打破传统的专业划分,开设诸如人文学科群、自然学科群、国际合作群、电子机械群等一系列适应时代发展的崭新的综合学科,供学生选修,消除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严格界限,把普通教育的内容置于专业课程之中;此外,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以利于学生选择并允许学生跨学校选修;积极开展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的合作教育等。 德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个完全不相通的系统。随着国际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劳动力素质结构亦开始发生变化,且趋于复合型。据此,德国提出了教育改革方案,明确职业教育要向普通教育阶段渗透和延伸,要求实科中学和文理中学增加职教内容,开设职教课程,加强职业指导,全面地、多途径地在基础教育阶段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1992年英国政府在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学术性课程——“高级水平的普通教育证书”与职业性课程——“国家职业资格”课程之间,推出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新型课程——“普通国家职业资格(GNVQ)”课程。采用单元课程与单元学分累积制式的方式,使学术性课程与职业性课程通过这种中介性课程相互过渡。 法国教育部1999年公布了一份关于高中改革的文件——《面向21世纪的高中》中规定:职业教育必须做到“普通教育、职业培训和经济环境中的平衡”,要使学生在接受职业教育的同时,获得所有高中学生都应具备的文化知识,获得从事职业工作的必要能力。 2.职业教育的高移化 在日本,随着中等职业教育多渠道、多途径的广泛发展,其重点将逐渐转向中等以后的教育阶段。在日本兴起了一种“专修学校”,这是短期大学性质的专门学校,它属于后期中等职业教育范畴,适应于社会生产高速发展的要求,成为攻读专门技术的“热门”,在发展中显示出其独有的鲜明特点和特殊地位,富有强大生命力。此外,日本也有高专、短期大学,培养专门技术骨干和技术研究人才。所以,日本职业教育就是通过专修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短期大学等三种形式向上移的。 进入70年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美国对各种专业人才的需求急为迫切。为满足青年人升入中学后的职业教育,大面积开办“社会大学”。在社会大学取得规定的学分者,可授予副硕士学位。这是一种借以获得一定社会评价的资格,同时也是转入四年制大学的第三年学历。它既是美国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又是中等职业教育向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模式,深受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推崇。 德国在高等职业教育中推行“双元制”。招生对象是九年制高中毕业的青年,录取条件与正规大学一样。入学后实行每周3-4天在企业学习,1-2天在学校受高等教育。 3.职业教育的法制化 美国早在19世纪60年代就颁布了历史上的第一部职业教育法案——《莫雷尔赠地法案》,首次认可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与作用,并使之正式成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又通过了《史密斯休士法》、《乔治——埃尔法)、《国防职业教育法案》、《职业教育法》、《职业前途教育)(生计教育)。1982年联邦政府根据国内产业结构急剧调整,亟需大力推进劳动力再培训的社会现实,制订颁布了《职业培训合作法》。这一系列法规、法令对职业教育的体制、经费、地位、形式都作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使得美国职业教育的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德国职业教育立法起步早、法规严。早在1869年政府就颁布了《强迫职业补习教育法》,1889年又颁布了《工业法典》,以法律的条文规定企业学徒培训必须与职业学校教育结合。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正式把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教育制度确定下来,是西方国家中比较严密和详细的职业教育法规。1981年制订了《职业教育促进法》,对双元制职业教育作了进一步修订,以提高职业教育立法的适应性。 日本政府在1983年对原《产业教育振兴法》作出了适应性修订;1985年,日本政府在1969、1978年先后二次对《职业训练法》作出较大修改基础上,进一步将其修订命名为《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 英国、法国等也致力于加强职业教育法规建设,而在最近一、二十年内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职业教育立法和规程。 4.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优质化 发达国家极为重视职业教育师资的规格化,主要体现在职业教育师资的专职化和培养培训的正规化。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师资有着健全的培养体系和稳定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一是开办专门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高等技术师范学院;二是在工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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