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2013.2.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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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2013.2.26 江 苏 省 淮 安 技 师 学 院 发 文 稿 纸 打字: 校对: 份数: 30 苏淮技 [2013第 号 2013年2月26日 封发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 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教职工集体宿舍是学院为本院无固定居所的教职工提供的居住场所,以解决教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 1.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前… : ● l n f o r ma t i o n a n d Da t a 2 0 1 1 年汽车销 售略有增 长 口 本 刊 增幅 明显 回落 2 0 1 2 年1 月1 2 日, 中国汽车工业协 会在 年 销 售4 0 3 . 2 7 万 辆 ,… 江 苏 省 淮 安 技 师 学 院 发 文 稿 纸 打字: 校对: 份数: 30 苏淮技 [2013第 号 2013年2月26日 封发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 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教职工集体宿舍是学院为本院无固定居所的教职工提供的居住场所,以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确保教职工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加强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使我院紧缺的房源发挥出最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房改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一、宿舍管理职能部门 后勤服务处是学院管理教职工集体宿舍的职能部门,负责依据有关规定对学院教职工集体宿舍进行分配、管理、调整房租、收取水电费等。学生工作处负责指派宿舍管理员协助后勤服务处共同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宿舍安置原则与条件 申请入住教职工集体宿舍的须是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院引进的紧缺学科的外市级本科毕业生。其他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毕业生 原则上不安排入住教职工集体宿舍。由于学院房源有限,只能提供过渡房,过渡期三年。如果还需续住的必须重新申请报院领导审批。 三、宿舍安排入住程序 1、向所在系处提出申请(申请样表附后),经所在部门负责 人审核同意后,由组织人事处和后勤服务处分别审核(附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原件备查); 2、后勤服务处根据房源及申请人的条件安排初步分配方案, 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通知申请人签订使用管理协议; 3、凭协议到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员处领取钥匙。 四、教职工集体宿舍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 1、10号二楼及以上楼层宿舍原则上4人一套。房租每套每月360 元,水电费按表计量,按应有入住人数均摊。 2、10号一楼宿舍原则上1人一间。房租每间每月100元,水电 费按表计量,按应有入住人数均摊。 3、其它宿舍原则上2人一间。房租每间每月120元,水电费按 表计量,按应有入住人数均摊(其它宿舍原则不安排)。 五、房租、水电费收缴方式 房租由财务处直接在住宿教职工的工资中按月扣除;当月发生的 水电费由同宿舍教职工共同分摊,后勤服务处抄报财务处在住宿教职工的工资中按额扣除。 六、后勤服务处权利与义务 1、接受、汇总各部门入住教职工集体宿舍的申请,根据房源 及有关规定分配宿舍及床位,并收取入住住房押金200元/人; 2、会同组织人事处负责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使用管理协议; 3、为教职工集体宿舍提供基本的生活设施:床(不含床上用品)、桌子、凳子和热水器等(具体清单另附在协议中); 4、负责对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 5、协助学生处宿舍管理员负责对公共区域的保洁; 6、按入住条件定期清理房源。 七、入住教职工权利与义务 1、服从后勤服务处、学生处的分配和管理; 2、按时交纳房租、水电费等有关费用; 3、注意安全和公共卫生,文明住宿,保持室内整洁,不大声喧哗、吵闹; 4、自觉维护好学院为宿舍配置的物品和公共设施等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人为损坏或遗失。若有损坏或遗失,由当事人(无法认定当事人的则由保管人)按原价赔偿,并由学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本人居住,不得擅自给他住宿。 八、其它 1、入住的教职工应积极配合学院的管理;已安排宿舍的教职工,不得随意调整宿舍;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须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若私自调整宿舍或不服从管理,通知该教职工所在部门限期整改,且其房租按10元/天收取(不足 一天的按一天计算)至整改结束。 2、对于已得到教职工集体宿舍床位的教职工,应该在宿舍中居住。因出差、外出参观学习或病、事假等暂不在宿舍居住的教职工(节假日除外),应主动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对于每学期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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