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借壳上市法规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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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借壳上市法规分析.

国内借壳上市相关法规要点及分析 国内借壳上市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要点如下: 1.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特殊处理规定 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交易所有权对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对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在此期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同时购买其他资产且已实施完毕; (2)通过购买进入公司的资产是一个完整经营主体,该经营主体在进入公司前已在同一管理层之下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3)公司本次购买进入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值为正值; (4)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盈利预测显示,公司完成本次重组后盈利能力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改善。 上市公司被ST后,如首个会计年度盈利,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ST;如首个会计年度仍继续亏损,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后,如首个会计年度再继续亏损,将被终止上市。 2. 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相关规定 2.1权益披露投资者收购收购股份已发行股份5%~30%之间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收购过渡期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3要约收购股份已发行股份比例超过30%的,须以要约收购方式进行收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证监会申请要约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申请豁免要约收购,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豁免申请文件,委托财务顾问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在条件成熟时,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份逐步交由审核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须报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序号 购买、出售 上市公司对应项目 金额 1 资产总额 ≥50%   2 资产对应的营业收入 ≥50%   3 资产净额 ≥50% 且≥5000万元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交易对方应当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重大资产重组流程图 回避表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交易对方已经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就受让上市公司股权或者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达成协议或者默契,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应当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公开发行证券条件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距重组交易完成的时间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公开发行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2)投资者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3)投资者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5.分析 5.1借壳上市方式选择 可以采取下列两种先收购上市公司取得控制权,资产收购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资产。 2 国内借壳上市相关法规要点及分 (通常批复时间约3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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