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富山国际海报展 富山海轮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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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富山国际海报展 富山海轮案 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富山海轮案”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的支持! “富山海轮”2亿元赔付悬念重重 为“富山海轮”沉船船体和货物的独家保险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将赔偿的谜底保留到了6月5日。这一天,中国人保对外宣布,赔偿船体和货物的全部损失,并当即预付了800万美元的赔偿金。 据了解,“富山海轮”货轮本身的保险金额高达2050万美元,加上货轮上所有货物承保的870万美元,共计3000万美元左右,约2.4亿元人民币。如果此次海损全额赔付,将创下中国船舶险史上赔案之最,因为此前船舶险最高一次赔付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 但至关重要的调查环节还在进行当中,2亿余元全额赔付依旧悬念重重。 中国人保的“事故处理预案” 5月31日,波罗的海风平浪静,能见度甚好。 中远散货运输公司旗下“富山海轮”驶经瑞典东海岸,进入丹麦海域。如果不出意外,这艘散货轮将在40多天后抵达中国某目的港。中国农资集团正对该船翘首以待,因为船上有其订购的6.6万吨化肥。为防万一,该集团为这批化肥投保了874万美元。 “万一”的情况还是发生了。当地时间中午12点18分,一艘名为Gdynia号的波兰所属塞浦路斯籍集装箱船在试图超越“富山海轮”时,一头将“富山海轮”撞沉。 事故发生后,位于天津市和北京市的两家人保分公司,分别在第一时间接到了货主和船主的报案。“业务是天津分公司做的,由于面临双重索赔,而且这一金额极有可能是创纪录的,这个赔案很快摆到了公司总经理唐运祥的案头。”人保的王海明说。 据这位中国人保船舶货物保险部总经理介绍,公司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并很快启动应急理赔程序,积极展开救助服务和取证理赔工作。原定于6月4日召开的媒体通气会因故取消,第二天一早,相关的新闻报道都对中国人保是否进行赔付表示出怀疑。但就在当天,中国人保公布了“事故处理预案”,决定就货轮和货物两项保险预付赔款近800万美元。王海明说,“其中货轮本身500万美元,中国农资集团的货物300万美元。”记者从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获悉,“富山海轮”号是1995年在中国建造的,该船长225米,宽33.2米,载重69973吨。考虑到对船估价主要的三方面因素:船型、制造地和船龄。这种巴拿马型船的造价在1700万美元至3500万美元之间,考虑到折旧等因素,“富山海轮”号货轮本身的保险额高达2050万美元,加上货物保险870万美元,与实际保价相比,中国人保预付的800万美元简直是杯水车薪。 “我们没有派人去丹麦,目前,此次事故正在进行常规处理。按照国际惯例,中国人保委请了律师等有关中介机构积极进行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进行查勘定损,协助船东展开救助等工作。”王海明说。 据介绍,海上保险的理赔一般是从接受出险通知开始,经过查勘、检验或委托检验、核实案情、理算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六个阶段。待事故原因调查清楚之后,保险公司就会根据保险合同完全履行保险的义务,做好理赔善后工作。这和一般保险的理赔过程是十分相似的。 尽管中国人保已承诺可以全额赔偿,但由于对沉船事件的真相正在调查之 中,这无疑给赔付方案蒙上了一层阴影。 海难鉴定难度较大 “一般的车祸就发生在路面,什么情况一目了然,很容易鉴定。海上遇险就完全不同了,你要想弄清楚发生了什么,只有把船打捞上来,这将是一笔很大的费用。”王海明说。比如,海外检验人如何查勘定损,是派潜水员,还是对沉船进行整体打捞?如果进行打捞,是切割打捞,还是整体上浮?这些不同的处理方式涉及到的费用也是大相径庭的。这对任何海损事件都是一道难题。 就本次事件而言,还有另一种特殊因素,即由于出险地点在丹麦,相关的船险评估技术和方式还牵涉到国与国之间的协调问题。交通部安全管理处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目前除“富山海轮”的船长、大副等主要领导留在丹麦处理善后事宜外,其余20多名船员全部平安回国,以便协调国内相关部门查明船舶的碰撞原由,并确认船员责任。 6月2日下午,中远散货运输公司一行4人已由中远集团某官员带队,赶赴丹麦处理善后事宜,他们分别是公司副总以上官员、航运部负责人、指导船长(航海业务方面的权威)、商务理赔官员。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确定事故责任、评估各方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等等。 据记者了解,此次事故发生时,水域风平浪静,能见度也高,两船为何会在这种情况下相撞,自然成了保险公司关注的焦点问题。一个不得不提及的细节是,交通部只能调查本国船员。按照有关海事规则,应由丹麦方面调查双方在会遇时的避让关系,确认双方应负的责任。 谈到具体的赔偿金额,有海事专家分析,海上碰撞一般不大可能是某一方负全责,中方能把自己的碰撞责任降到20%就不错了。如果主要原因也由外方造成,那么外方将负责碰撞和沉没这两个过程的绝大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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