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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趋势分析正略咨询.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发展趋势分析-正略咨询
一、股权激励概述
中长期激励是企业吸引、激励、保留人才的有效工具,是企业薪酬激励的重要构成部分,包括现金激励和股权激励两大类。相对于现金激励(现金奖金、递延奖金、年薪等),股权激励在协调经理与股东的利益方面更为有效。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随着企业的做大,势必会从微型企业的完全集权形态,慢慢向分权形式转变。决策机制的目的是在保证企业发展的前提下使组织成本(包括各层决策人目标不一致带来的代理成本和由于信息缺乏带来的成本)最小,而最小的组织成本需要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结合(见图1)。股权激励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重要手段,其实质是股东将剩余索取部分地让渡给经营者,从而使经营者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与股东一致。股权激励可以促使经理决策时能够从股东的角度考虑问题,降低经理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并且一定程度上避免现金激励导致的短期行为,因此股权激励又被称为“金手铐”。
图1 组织成本与决策权配置关系图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优秀企业普遍推行了股权激励机制,《财富》杂志评出的全球500家大工业企业中,有89%的企业实行了股票期权制度。美国前100家企业有49家采用了股权激励,硅谷的公司更是普遍采用了股票期权制。金融危机之后,员工持股力度不断加大。在国家政策方面,美国国会颁布了近30部联邦法支持和促进职工持股计划的发展,50个州中大多数都颁布了职工持股的立法。至今,有关职工持股计划的法律已修改了15次。相对于私有企业而言,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也具有特别的使命,但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各国也都进行了各项制度建设,为该类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奠定了合适的环境基础。在德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其股权激励机制和私人企业基本相同,对于非法人国有企业则不实行股权激励机制;在北欧国家中,高度面向市场的瑞典国有企业普遍施行股权激励机制;新加坡国有企业普遍适用股权激励机制,但受到政府及舆论的严密监管或监督。实施股权激励前后企业的效益普遍得到了大幅提升。美国职工所有制中心调查表明:推行职工持股并允许职工参与管理的公司,比没有实行职工持股公司的增长率高8%—11%;对职工拥有公司10%以上股权的公司进行投资,收益率要比一般投资的平均收益高出一倍以上。此外,麦肯锡通过对美国38家大型企业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前后的业绩变化进行研究也发现:实施股权激励后公司的投资资本回报率、每股收益、员工人均创利三项指标均有大幅提升。为了不断激励企业经营层的工作积极性,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中股权激励收入占高管薪酬的比例越来越高,美国大型公司CEO的股权收入通常高于基薪和目标奖金之和,有些特大型企业的领导人可能会达90%以上(见表1)。
表1 美国大企业高管薪酬结构示例
二、我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发展历程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国有企业存在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这与国企高管普遍存在激励不足不无关系。根据《经理人》的调查,国企高管的薪水普遍比民企和外企低30%~50%。对于市场竞争性国企而言,如此激励不足的问题,除了导致企业发展创新动力不足外,也引发了短期行为、道德风险、分配不透明、职务消费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际经验,高管股权激励是解决国企发展动力的最有效手段之一。除了解决动力问题之外,股权激励也是很好的“约束”手段,将约束企业朝着既定的战略目标前进。但我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涉及到产权制度变革,尤其是非上市国有企业,因此近年来走走停停,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见表2、表3),但未得到大范围普及,其发展历程大约可以分为六个阶段。
表2 非上市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相关政策法规
文件名称 文件号及出台时间 《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资发改革〔2010〕148号2010年10月11日) 《财政部、科技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 (财企〔2010〕8号,2010年2月1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2008年9月16日发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资厅发分配[2006 ]1号,2006年1月5日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5]60号,2005年12月19日发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2005 ]78号),2005年4月11日发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高新技术中央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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