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和处罚法定年龄界限能否突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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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和处罚法定年龄界限能否突破

未成年犯罪和处罚法定年龄界限能否突破 未成年犯罪和处罚的法定年龄界限能否突破 摘要:法律在对未成年人定罪和处罚问题上所规定的年龄界限,不能有任何伸缩性,这是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如果允许突破这种界限,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就失去了其限制作用,也是对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否定。 关键…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规则 中“ 必减主义” 之检讨——规范 和实证角度 的求证 未 成 年 人 犯 罪量 刑 规 则 中 “ 减 主 义 ” 检 讨 必 之 — — 规 范和 实证 角度 的求 证 栾 时春 张 明泽 【 内容摘要 】 预 防和治理未成年… 中班科学活动:有趣的石头 【活动目标】: 1.运用多种感官了解石头的不同的特点;知道石头的用途。 2.培养幼儿的灌出比较能力。 [活动准备]: 1. 老师,家长与幼儿一同收集各种各样的石头。 2. 师生共同收集各种各样的石头,在教室的一角布置一个石头… 未成年犯罪和处罚的法定年龄界限能否突破 摘要:法律在对未成年人定罪和处罚问题上所规定的年龄界限,不能有任何伸缩性,这是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如果允许突破这种界限,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就失去了其限制作用,也是对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否定。 关键词:未成年人 犯罪 年龄 界限 突破 在中国,由于营养,社会发展等多种原因,人的心理、生理和智力上的成熟程度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据初步测算,人的发育比20年前至少提前了2—3年。此外,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失败、社会不良风气的危害甚至政府某些职能的减弱和法律制度的滞后等,共同构成了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原因。据统计,九十年代以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七十年代提前了2—3岁,其中以14-16岁少年犯罪更为突出,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根据儿童的心智成熟程度,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应该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可能选择。 未成年这个年龄段的犯罪率正在不断上升,所犯罪行也越来越严重,趋向成人化犯罪。如何解决犯罪低龄化问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话题。一些专家提出,为了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可是真的应该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吗?我的意见是持否定态度。理由如下: 一、未成年犯罪的概念界定以及法条分析 犯罪的处罚原则和特殊规定,我国刑法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 已满14 岁不满18 岁人即未成年人构成的犯罪。我国刑法以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目的为指导和依据,对未成年人犯罪确立了两条重要的处理原则,一是从宽处罚的原则,二是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未成年人的可塑性要求不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少年司法制度应当是独立的一项司法制度,在司法理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内容等诸多方面与成年人司法制度存在着根本区别:它倡导教育、保护、矫正等思想,奉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主张”少年宜教不宜罚”, 未成年人改造接受新思想的机会还很多,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少年司法制度对情感因素也有特殊需求,带有强烈的情感色彩并异常注重心灵与精神层面的剖析与沟通,其内容也比成人司法宽泛的多。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我国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按其罪责刑罚是必要的,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要求对未成年人处理,不应按所犯多大的罪就判多少刑,罪刑相当为标准。应该针对其可塑性、心理与心理特点,帮助教育,立足教育、 感化、挽救,使其重新做人,尽量不定罪或定轻罪,判轻刑或不判刑。 三、未成年人的弱势群体地位要求不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毕竟, 对于涉世未深的青少年而言, 个人认为未成年犯罪人之中, 绝大多数人所犯之罪乃为财产型犯罪。而在此类财产犯罪之中, 主要罪种为普通盗窃罪; 其次是毒品罪、抢夺型犯罪; 诈骗罪、抢劫罪则较成年犯罪人少很多。其中, 不少未成年人之犯罪成因还在于其本身文化程度低下, 容易偏听轻信, 甚至视与同伙们去从事盗窃、携带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孩童间的恶搞、儿戏、有趣且为害不大。因而,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十分必要的。这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其精神上、人格上招致的羞辱, 而且可避免青少年心理、生理发育上的不良影响。如果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一旦身陷囹圄, 其主观上就容易产生破罐破摔的心理; 客观上也容易在混合关押的监狱中从其他犯罪人那里, 交叉濡染到更多的恶习, 从而不利于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刑罚目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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