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移动通信制造业竞争力研究..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我国移动通信制造业竞争力研究.

我国移动通信制造业竞争力研究        所谓移动通信制造业竞争力,是指竞争主体(移动通信制造业)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实力及其发展潜力的强弱程度,它集中体现为该竞争主体的核心技术、产品所占市场份额(包括国内国际市场)的大小及其持续扩张的能力。是否拥有核心技术是衡量竞争主体竞争力的源头和根本;市场份额的大小反映了竞争主体现实的或潜在的竞争力,可通过市场占有率来反映;市场份额持续扩张的能力则反映了一种综合开拓市场的竞争力,它是竞争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建立起持久优势的能力,可用竞争优势来反映。 一、技术竞争力取得新突破,但与通信发达国家仍有差距   任何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技术的创新,技术创新是一个产业持续发展的根本和源头。产业的竞争力也是以技术竞争力为关键和核心的。下面从技术研发、技术专利及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比较分析。 ?? (一)移动通信专项产品研发的起步与进展   “九五”以来,为了满足市场与用户的需求,加快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通信产业的发展,1999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5号文件,明确从1998年至2003年连续五年,国家每年从电话初装费中拿出5%,用于支持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5号文件的出台调动了移动通信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工作。   在各方面的支持下,中国移动通信产业实现了初步发展,2.5代整机系统的产品研发进展颀利,并与跨国公司进行了深层次的联合开发。自主研发的手机用SIM卡、片式阻容元件、片式电感等关键配套元器件研发项目进展较快,并开始向手机厂商提供小批量产品。拥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标准研制获重大突破,于2000年5月经国际电联ITU正式批准为国际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IMT-2000)之一,标志着中国在移动通信技术方面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二)企业研发力度显著加大   我国移动通信企业目前所面对的形势是:竞争更加激烈,竞争方式和层次有了新的内涵。与国际大型通信企业相比,中国民族通信企业综合研发实力差距较远,企业研究开发能力薄弱,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元器件大都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掌握属于自己的核心技术,中国企业将根本无法与国外企业相抗衡。因此,国内通信企业近年来加大了对研发的投资,力争在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与此同时,有关政府部门也投入了大量的资源给予支持。《信息产业“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对关系国民经济和产业发展、国内基础比较薄弱的通信高新技术,特别是市场前景良好的3G移动通信和光通信技术,要加大扶持力度。”   (三)3G产品研发取得新突破   我国移动通信制造企业的研发技术实力在短时间内取得的进步是毋庸置疑的,从2G的被动贴牌、2.5G的跟进研发到3G的主动赶超都有新的突破。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我国的移动通信制造企业对目前提出的三个国际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都投入了很大的力量进行研发。华为、中兴、大唐、东方通信、首信等国内优秀的通信生产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及对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的正确判断,正分别着力于WCDMA、CDMA2000、TD-SCDMA标准的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四)技术专利成果与通信发达国家存在差距   当前移动通信领域大部分专利仍掌握在日、美、韩等国手中。而且这些国家都拥有移动通信领域的世界级企业,如三星、松下、爱立信、日本电气、高通等,而专利的申请人也多是这些企业。(如图1所示) 图1 1997-2001年各国移动通信技术专利累计比较(件)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报》2002年第73期第3版。   从移动通信专利申请数量列前十位的公司情况来看,近五年专利申请前十名的公司除了那些移动通信领域世界级跨国公司外,我国的华为也名列其中,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企业在第三代移动通讯技术领域的积极投入和专利意识的提高,但我国企业总体实力仍不足以和国外移动通信巨头相比肩。(如表1) 表1 2001年中外企业移动通信技术专利比较 名次 公司名称 专利数量 公司名称 专利数量(件) 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53 日本电气株式会社 373 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40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333 3 英业达集团(上海) 13 爱立信公司 245 4 黄金富 10 诺基亚公司 242 5 北京邮电大学 9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190 6 英业达集团(南京) 8 朗讯科技公司 181 7 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 8 美国艾利森公司 140 8 信息产业部电信科学研究院 8 西门子公司 134 9 清华大学 7 摩托罗拉公司 125 10 北京信诚 5 阿尔卡特公司 100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电

文档评论(0)

dbtx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