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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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研究.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研究 内容摘要:金融行业一直以高风险特点著称,且具有极大的社会扩散性。为了规避和分散金融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并保障金融机构的健康经营、维护金融行业的稳定、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加强了金融监管改革的力度。然而随着金融机构多元化、国际化经营趋势的日益增强,我国分业监管格局下的金融稳定性面临严峻挑战,因此,本文就如何加强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金融监管 金融风险 法律框架 金融混业 绪论 1.1本文的选题背景 我国自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为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完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加快了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步伐,在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法制、改进监管手段的基础上,对金融监管的组织框架进行了重大调整,分别于1992、1998和2003年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形成了证券、保险和银行分业监管的格局。然而随着我国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及入世后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金融机构多元化、国际化经营趋势的日益增强,使分业监管格局下的金融稳定性面临严峻挑战。基于以上原因,短期内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问题以及金融监管未来的组织架构成为我国政府与学术界重点关注的现实问题。 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应是一个包括政府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行业自律3个层次的立体监管体系。但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是:政府监管效率不高,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不完善,行业自律能力极其薄弱。政府监管方面,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几大金融监管当局各自独立,实行分业经营下的分业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加入世贸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分业监管体制将受到混业经营世界大趋势的冲击,中资金融机构自律能力也面临挑战。因此深刻研究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于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1.2本文的选题意义 金融业是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业,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监管当局为代表的外部监管正是一种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强制性制度安排。但是这种监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边界的,诸如监管法规的滞后性、监管弹性不足等,从而使有效监管受到限制。与此同时,社会中介、行业自律、内部控制、市场约束也具有一定的监管优势,成为防范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重要防线。从而在金融监管和上述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整合、有机链接的机理。从长远看,金融业合法、稳健的运行机制,不仅在于监管当局的监管,更在于通过监管链接,促使社会中介、行业公会、金融机构内部稽核与监管当局的监督管理形成一种默契,变成一种合作。意义有三方面首先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成份复杂为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健康的市场秩序使金融市场在规范的轨道上动作为了金融市场的安全就需要一定的监督管理其次金融市场作业市场机制带有一不定期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这样就需要进行监督和管理,需要进行必要的引导干预和调控再次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也是政府调节和管理国民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1966 年的《银行合并法》、1966 年的《利率限制法》及其之后的《消费者信贷保护法》、《社会再投资法》等,金融监管在总体上得到了不断强化(刘晓星、何建敏,2002)。20 世纪70 年代后期,金融创新浪潮不断,金融业国际化的趋势已经不可阻挡。顺应这一朝流,美国于1980 年3 月通过了《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法》,开始了以放松管制为基础的金融改革(刘晓星、何建敏,2002)。此后于1982 年又通过了《高恩- 圣杰曼存款机构法》,1989 年通过了《金融机构改革、复兴与促进法》,1994 年通过了《里格- 尼尔州际银行与分行效率法》。但1999 年通过的《1999 年金融服务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重大变革,它允许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以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渗透,实现混业经营,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的局面。这一法律对其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诸如对利率、汇率、信贷等方面实施了较严的管制,特别是针对外资进入的监管还远未达到GATS及FSA的一般要求。我国加入WTO时,必须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完全的市场进入许可和国民待遇,并且公布通过具体措施来对金融企业放松管制和开放金融市场的计划时间表。这就促成了我国金融监管走上了放松管制之路。事实上,各国推行的金融体制改革都有放松管制的趋向。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造成了我国现有金融监管不力、效率低下、该管的尚未管起来等流弊,倘若将此置于放松监管的背景下,势必导致金融危机的不可避免。为此,强化监管成为我国金融监管的又一基调。处理好放松管制与强化监管的关系甚为关键。强化监管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强化监管是以放松管制为基础的,强化监管并不是把放松了的管制又管起来或管得更严,而是强化那些不应放松和本应管而尚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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