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该不该扶 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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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该不该扶 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 老人摔倒了,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该不该扶?——重温“南京彭宇事件”的启示录 五年前,即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候83路公交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一个叫彭宇的小伙子,主动扶起这位摔倒的老太,… 第一册字颇(pō):很。煤屑(xia):路。词蓊蓊(wtng)郁郁:树木茂盛的样子。幽僻:深远,僻静。袅娜:柔美的样子。倩影:美丽的影子。倩:美丽,美好。媛(yuàn)女:美女。羞涩:难为情,态度不自然。凝碧:凝,凝结;碧,绿色。聚合着绿色。艳歌:表… 第四章 生物体的组成第一节 单细胞生物1. 单细胞生物——由一个细胞构成的生物。例如:小球藻、衣藻、酵母菌、变形虫、草履虫、大肠杆菌等。2.单细胞种类繁多,广泛分布于淡水、海水和潮湿的土壤中。 3.为什么单细胞的生物只有一个细胞却能称为一种生物?答:… 老人摔倒了,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该不该扶? ——重温“南京彭宇事件”的启示录 五年前,即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候83路公交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一个叫彭宇的小伙子,主动扶起这位摔倒的老太,又应老太的儿子恳求,协助将老太送至医院,老太的儿子说自己带的钱不够,这个小伙子又掏出200元钱替老太垫付住院费。然而,就在彭宇准备离开时,老太太突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她,彭宇当然不会承认,老太的儿子立刻报了警。此后又一纸诉状将彭宇告到法院,诉求赔偿。本来是见义勇为的彭宇却遇到这样的负心人,其沮丧的心情可想而知。但令人更可气、可恨的是,我们的南京鼓楼区法院,在老太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被彭宇撞伤的情况下,在派出所的对彭宇有利的笔录离奇丢失、派出所所长提供虚假证据、并被当场揭穿的情况下,在老太明显说谎(老太太不承认当时在场的陈姓证人,但陈姓证人当时给老太的儿子打了电话,有通信公司的记录为证)并被证明的情况下,仅凭所谓的常理推理——令人发指的推理,就判令彭宇败诉,赔偿原告四万五千多元。 我之所以称之为一种令人发指的推理,是因为庭审法官(这位法官的学位比笔者高得多,法学硕士——笔者)的这 种推理完全丧失了社会公德标准。 推理一:事发地是人多的公交车站,视线较好,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脱。按常理,彭宇应该是去抓撞人者,而不是去扶老太太。既然不去抓肇事者而是去救助老太太,那很有可能就是肇事者。 推理二:彭宇是第一个下车,从常理分析,其与徐老太相撞的可能性较大。 推理三:根据常理,在徐老太的家属到来后,彭宇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的情形下,让老太太家人送其去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其行为与常理相悖。 根据法官的推理,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管人家的事情?不是你撞的,你就不要去管。你伸手扶了她,那肯定是你撞倒的。旁观者有理、搀扶者有罪,这样的荒唐推理岂不令人发指! 我之所以称之为一种令人发指的推理,还因为庭审法官的判决大量的使用“常理推定”,而未进行事实认定,有悖于我国民事诉讼明确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准则。法官在原告方未能提出有力证据的情况下,运用“自由心证”的逻辑推理分析,判定彭宇应承担责任。 五年过去了,尽管南京鼓楼区法院受理的这一案件早已结案(据说在二审前已经庭下调解,双方都主动撤回了上诉),然而,这个荒唐、可悲、令人诅咒的判决如同日本福 岛核电站爆炸所发生的核辐射般,在人们的心灵中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让人纠结的是,彭宇事件的真相至今被“雪藏”。 当一个又一个老人摔倒无人敢扶时,人们提起它;当两岁的小悦悦被碾轧后18个路人漠然走过时,人们又提起它。…… 重温“南京彭宇事件”,究竟给了人们什么样的启示呢? 启示一:民意不可欺。彭宇案虽是一桩小案件,但法院的一审判决触犯了社会道德底线。人们期待的是人民法院能够惩恶扬善,“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公平、公正进行审理、判决,而不能未经事实认定就作出评判,更不能使用有悖于社会公德的所谓“常理”进行推定。南京鼓楼区法院恰恰选择了后者,这不能不引起社会公众的藐视与唾弃。正可谓民意不可欺啊!在强大的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撤销一审判决,作庭下调解,却又将事实真相和调解结果隐藏起来,也就加剧了社会公众对这一事件的困惑。当地政府和人民法院欠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启示二:作为老人理应成为社会道德的楷模,年轻人的榜样。“施人勿念,受人勿忘”,人以善为本。我不知道南京这位老太出于什么样的动机而“恩将仇报”,且母子俩竭尽诬陷之能事。我在想,假如这位南京老太换成是我,我会怎样做呢?坦率的说,老太这种做法我是做不出来的(应当说绝大多数老人都做不出来的——笔者)。反而,我会对这 位助人为乐的小年轻,怀着深深地感激之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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