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干部调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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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干部调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干部调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1、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在京一方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证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证书、驻京研发机构认定证书、环保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申请… 干部选拨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 通过《干部选拨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材料的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对干部的用人上的纪律和政策的教育势在必行。这是党中央、省委在新形势下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重要举措,是对每个领导干部选人用人上的新的更高… 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问题的通知 [ 所属层级类别 ]:北京 [ 所 属 类 别 ]:婚姻家庭 [ 发 布 日 期 ]:1993-5-5 [ 生 效 日 期 ]:1993-05-05 [ 发 布 单 位 ]:北京市人事局 [ 发 布 … 干部调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1、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在京一方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证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证书、驻京研发机构认定证书、环保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申请。(依据:《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2、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在京一方情况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二、三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3、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京外一方情况证明材料:结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同意调出函、同意接收函、本人档案、本人鉴定、近期体检表,如有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二胎生育证明)、在校学习证明或待业证明等。(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二、三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4、审批流程表:《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 第四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 标准: 1、属本处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一条 第一款) 2、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 3、京内一方受聘于北京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需符合:在京一方具有北京常驻户口,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或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或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二、三条) 在京一方受聘于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的需符合:在京一方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或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或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或在京一方处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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