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院关于新机制引进教师的管理办法修订.docVIP

《成都航院关于新机制引进教师的管理办法修订.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成都航院关于新机制引进教师的管理办法修订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新机制引进教师的管理办法(修订) 成航院发〔2007〕111号 为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以下简称示范性院校建设)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教师引进工作程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建设一支高水平、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示范性院校建设工作的要求,现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新机制引进教师的管理办法》(成航院发〔2004〕53号)修订如下。 一、引进新教师的基本条件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好,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引进新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⑴ 教学工作需要,专业对口,取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⑵ 学院示范性院校建设紧缺或教学工作急需的岗位,可酌情考虑引进少量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新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⑴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工作经历,具有专业带头人或“双师型”骨干教师的素质和能力。 ⑵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专业带头人或“双师型”骨干教师的素质和能力。 ⑶ 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技术职务的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 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控制在35岁以下;引进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技师、高级技师的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5岁以下。 二、对新教师的基本要求 1.新教师应服从学院和所在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教学“五认真”的要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教学系(部)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企业工作经历不足3年的新教师来校后要安排到相关企业或学院实训基地接受半年至1年的顶岗锻炼(基础课教师可不作要求)。 2.新教师除承担教学任务外,应按照高校教师及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要求,承担学院和所在单位安排的教育教学改革及科研等方面的任务(包括:参与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参加教材、讲义编写;开展教育科研和科技开发等)。 3.新引进的专业带头人应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科研能力,富有创新精神;能准确把握专业发展趋势,具有开发新型课程或新型技能实训项目的能力和带动所在专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 4.新引进的“双师型”骨干教师应熟悉相关行业的执业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指导综合性实践教学或毕业设计;具备获取信息的能力、应变能力和跟踪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方法的能力,并能将其及时应用于教学实践。 三、引进新教师的原则及管理办法 1.引进新教师要坚持“公正选才、择优聘用”、“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要坚持严格按照学院核定的岗位编制,有计划引进新教师的原则。 2.新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和“人事代理”,本人及家属的户口关系按有关政策办理。 3.新教师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4.学院对新教师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学院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内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学院可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⑴ 不具备教师应有的思想道德素质或业务素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⑵ 向学院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⑶ 体检复查不合格。 ⑷ 教师岗前培训考试不合格。 ⑸ 不服从学院和所在单位的工作安排。 ⑹ 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发生违法行为。 ⑺ 因发生严重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5.新教师在聘用合同期内须接受学院的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与学院签订岗位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者,学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且合同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者,如岗位需要且本人愿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6.建立访谈制度,了解并关心新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四、新教师引进程序 1.各教学系(部)等单位根据次年学生规模及师资队伍状况,拟定次年新教师引进计划。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于当年9月底以前报组织人事部。 2.学院在每年10月讨论和审批次年新教师引进计划,确定引进新教师的岗位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按照川人发〔2006〕34号文规定:学院新增教师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技师及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从省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学院的人员实行学院直接考核招聘。其余人员均应参加全省公开考试招聘。具体办法按照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方案执行。 4.符合直接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下列程

文档评论(0)

178981183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