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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若干财产问题与法律现状文档111.doc农村的若干财产问题与法律现状文档111.doc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自考本科
毕 业 论 文
论文题目:农村的若干财产问题与法律现状
写作人:刘兰花
准考证号:050203200056
专业:法律本科
2011年6月
论文提要
摘 要
历史传统与教育因素导致农民缺乏法律意识,不能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何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事关大局。由于农村人口的流动越来越频繁,民事案件中也出现了新情况,给司法裁判过程带来难度,特别是农村案件中的农民土地问题和夫妻财产问题等,再加上国家长期以来对农民的法律教育方面投入的不足和农民自身的缺陷等问题,农民的法律知识非常薄弱。案件能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比较公正合理的裁决,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关系到农民群众的权益以及农民群众对法律公正的信任。当前开展农民财产问题及法律现状的的研究,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农村 财产问题 法律现状
参考文献
[1] 程雯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探析[J]. 陕西农业科学 2009年04期.
[2] 罗时贵, 吴卫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探析[J]. 福建论坛2009年04期.
[3]《德国民法典》,陈卫佐译,法律出版社2006 年版,第329 页.
[4] 李勤古,《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农村财务会计》2007 年第10期,第25 页.
[5] 董慧欣, 论我国农村宅基地之继承,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 年12 期.
[6] 李勤古, ??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J]. 农村财务会计 2007年10期.
[7] 孙宪忠著, 德国当代物权法[M]. 法律出版社, 1997.
[8] 郑佳, 刘月, ??银川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研究[J]. 内江科技 2009年11期.
[9] 张发德,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与妇女权益保护[J]. 现代经济信息 2008年04期.
农村的若干财产问题与法律现状
一 当前农村财产问题,集中体现在土地问题上
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经济主体呈多元化发展,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点,集体经济一统农村的局面已被彻底打破。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除了享有土地所有权外,没有任何可供自己支配的财产,而这种土地所有权的使用也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牢牢限制。土地被分割得支离破碎,由农民个体耕种,其收益也几乎会归农民个体所有。集体所有权实际上成了法律地位的描述,有其名而无其实。除此之外,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土地的数量却越来越少。农民个体与集体、个体与个体之间围绕土地争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土地秩序严重恶化。
土地承包的继承问题
1.1 侵占集体土地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
个别干部趁村集体组织对土地管理疲软之机,利用职权,以承包名义,不经群众讨论,用微薄的承包金,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部分人甚至利用宗派势力、家族势力巧取豪夺将集体土地占为己有。
1.2 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尤其是对耕地乱占滥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农户以后,30 年不变。30 年里,农户对所承包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转租、转包的权力,这给农户留下了滥用权力的空间。在农村,很多农户将承包地改为宅基地,地理位置好的甚至圈地建厂,耕地资源被严重破坏。据调查,某地80%新建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没有取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对耕地的乱占滥用破坏了土地资源,严重危害了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成了土地承包后激化农村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1.3 土地征用后,围绕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发放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 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一问题须进一步明确。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对土地被征用后的补偿项目、数额、归属等问题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司法实践中,过于倾向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利益,而淡化了对土地所有权人即农村集体利益的保护。土地被征用后,被征地农户是否需要安置,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也不尽合理,没有把可持续发展考虑进去,体现不出法律的社会价值。譬如某村一农户的耕地被征用,村集体一致决定把给该农户重新划分土地进行安置,安置费归集体,而该农户则放弃安置,要求全部占用安置费。这就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土地承包期过后,该农户是否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其父母能不能就其子女成年后的财产权益如何处分(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作出意思表示、该农户以后是否能分享集体的其他土地财产权益等。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明确的,即只要农户作为集体成员的资格没有被取消,就应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财产的分配权。即在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几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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