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9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大连某物流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
大连某物流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巨威国际集团企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志刚,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金海,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石巍,镜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荻亚国际货运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曹安路5555号-321。
法定代表人:吴菲菲,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程安卿,上海广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汉泰国际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泰和经济开发区(上海市凤滨路77号)。
法定代表人:季汉彬。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乐天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5号,大连亚太国际金融中心1511室。
法定代表人:迟淑兰,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东雷,辽宁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巨威国际集团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威公司)因与上海荻亚国际货运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获亚公司)、上海汉泰国际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泰公司)、大连乐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天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大连海事法院(2008)大海商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巨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金海;被上诉人荻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程安卿、被上诉人乐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东雷到庭参加了诉讼,汉泰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2007年,巨威公司通过镜宇公司委托汉泰公司订舱,2007年4月,汉泰公司未经巨威公司同意委托协畅公司办理订舱,乐天公司作为协畅公司大连的代理,具体向马来西亚德利航运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办理了订舱,并取得了编号为DLCCCU100425的提单,提单记载:船名航次为XIANG AN V2734S、起运港为大连、目的港为印度加尔格达(KOLKATA 又拼CAICUTTA),货物为装载于两个集装箱内的玻璃,托运人为巨威公司。收货人为凭银行指示。2007年4月27日,大连启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向汉泰公司出具发票两张,发票记载:涉案货物海运费2300美元、港杂费1080元,付款人为汉泰公司。乐天公司因未收到协畅公司指令,现仍持有涉案提单。另,汉泰公司的对账单显示本次运输费用为美元2040元,人民币1195元。汉泰公司曾出具ldquo;保函rdquo;,内容为因其美元帐户问题,指示将相关海运费汇至荻亚公司帐户;荻亚公司收到2040美元汇款后,于2007年4月28日向镜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发票记载的船名、提单号与涉案提单记载相同。2007年6月20日,M/S JAGDAMBA GLASS UDYOG以超期交货为由向巨威公司发出索赔通知。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获亚公司、泰公司、乐天公司应否及如何承担责任。
原审认为:在巨威坚持以货运代理合同作为本案诉由的前提下,首先应确定各方当事人的合同关系,进而确定当事人有无违约行为、是否应承担及如何承担责任。本案中,荻亚公司虽然收取了汇款并出具了发票,但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巨威公司、镜宇公司或汉泰公司订立或形成了货运代理合同关系,其没有索要并向巨威公司转交提单的义务。巨威公司主张荻亚公司已接受汉泰公司委托代理订舱,其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现因其没有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故应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巨威公司要求荻亚公司承担责任的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能支持。汉泰公司核对本次运输费用、指示将相关海运费付至荻亚公司帐户、委托协畅公司办理订舱的行为,证明汉泰公司已经接受了委托,并通过转委托方式实施了订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的规定,无论镜宇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巨威公司的名义同汉泰公司达成的货运代理合同,均不影响巨威公司向汉泰公司主张权利,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汉泰公司作为受托人,指示巨威公司将运费汇至荻亚公司,未向办理订舱的次受托人协畅公司支付运费等费用,导致同协畅公司产生矛盾,未能取得并向巨威公司转交提单,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违反了合同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乐天公司是协畅公司在大连的代理,其办理涉案货物的订舱,履行的是其与协畅公司之间代理合同中的义务,其同本案巨威公司或汉泰公司没有货运代理合同关系。现巨威公司要求乐天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没有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