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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报告
XXXX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公司业务规范、持续、稳健发展,有效防范合规风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的执业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人员,是指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工作人员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专职或兼职合规风控专员。
合规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全面、审慎地履行岗位职责,并承担履职尽职责任。
第五条 合规管理原则:
(一)全员全面合规原则:公司在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通过完善相关合规管理制度与机制,使合规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实用有效原则:公司合规管理的实施应从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发展状况、公司文化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合规管理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合规管理体系与经营管理体系相互独立;合规总监、合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与准则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任何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防碍、阻挠合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四)科学创新原则:在公司已形成的管理方法和合规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科学地通过制度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定位、组织、机制、方法、手段等进行创新,以更好地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第六条 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目标是:
(一)通过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使合规管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并持续有效符合外部监管要求。
(二)形成公司内部约束长效机制,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全员“主动合规、人人合规、违规必罚”的合规氛围和机制。
(三)培育“合规从高层做起、全员全面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化。
第二章 合规管理架构体系及合规职责
第七条 公司建立公司领导(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各部门分支机构专职及兼职合规风控专员四个层次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
公司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领导责任。
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员工职业行为合规性的监督管理,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第一责任;
公司的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其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对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监督检查、审查、咨询、教育培训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能。
第一节 公司领导及公司经营管理层
第八条 公司领导及公司经营管理层是公司合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具体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公司的合规管理基本政策,并监督其实施;
(二)领导并监督经营管理层合法合规经营管理;
(三)保证所负责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
(四)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公司半年度、年度合规报告;
(五)应和证券监管机构就公司合规管理和监管的相关问题进行动态、持续和双向的信息交流及行动协调。
(六)决定合规总监的聘任、解聘及报酬事项;
(七)保障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调查权。
(八)决定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
(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二节 合规总监的合规职责
第九条 合规总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领导负责,对公司及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公司解聘合规总监应当有正当理由,并自解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聘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者缺位时,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其职责,并自指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做出书面报告。代行合规总监职责的人员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代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司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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