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委托付款授权书示范文本
委托付款授权书示范文本
核心提示:本文提供委托付款授权书示范文本,这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整理,仅供参考!
(说明)授权书,银行制发的文件,用于购车人成为贷款银行贷款客户后,授权银行将其首付款及银行贷款支付经销商的文件。
此授权书签署双方为贷款银行和购车人。
委托付款授权书
编号:
授权人(还款人):
户籍地址:
被授权人;times;times;银行
地址:
为保证借款人能按合同约定准时归还贷款,根据《银行个人消费品贷款试行办法》,就委托被授权人直接从授权人在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中付款一事授权如下:
一、授权人在办妥全部贷款手续后,将所购车款的______ %作为首付款全额存入授权人在银行开产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并授权被授权人将此项金额止付。
二、被授权人接到授权人购买商品的正式发票后,从授权人账户中将止付的首付款项付出,转账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三、在授权人的贷款入账后,被授权人直接从授权人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中将贷款全额付出,转账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四、被授权人从贷款发生的次日起每月_________日将本月应归还的本息从授权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账户(含上述活期储藏存款账户)中付款,偿还贷款本息,直至所有贷款本息清偿为止。
五、授权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行对授权人加收的罚息(罚息按《银行个人消费品借款合同》有关规定执行),仍由被授权人从授权人在贷款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直接付款,直至所有罚息清偿为止。
六、授权人授权被授权人从其账户中付款,被授权人不需提供付款凭证,授权人对划账款项持有疑义,可向被授权人查询。
七、本授权为不可撤消授权,自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授权人在贷款行的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终止。
授权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程律师帮你签)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3年8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_______ (以下简称为ldquo;发包人rdquo;)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
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ldquo;总包合同rdquo;),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
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 元,
小写:____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年___ 月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
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ldquo;分包工程rdquo;),并在质量保修
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
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ldqu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