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中國大陆与印尼劳动法之比较.doc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國大陆与印尼劳动法之比较

中國大陸與印尼勞動法之比較 文/編輯室<台灣鞋訊> 隨著世界鞋類市場的競爭加劇,能夠掌握製造低廉的製造成本以及搶得市場先機,已成為企業取決勝負的籌碼。 在今年七月的『印尼國際鞋類、皮革製品、配件與生產技術設備展』中,我們發現到,印尼的製鞋產業近年來漸漸開始有復甦的跡象;再加上歐盟從去年開始針對中國及越南輸出之皮面鞋靴課徵反傾銷稅,促使不少家台資與陸資鞋廠,紛紛擴大印尼的產出比例或遷廠至印尼當地生產;甚至是台灣區製鞋工業同業公會也在十一月份組織參訪團,期望能尋求台商製鞋產業的春天。為此,台灣鞋訊編輯部循理事長林昭傑的建議,特別針對中國大陸及印尼地區,歸納整理當地勞動法的相關資訊,以提供產業界先進與雜誌讀者參考。 印尼第13/2003號勞工法印尼國會於2003年2月25日。13/2003號勞工法離職金由原來薪水的個月,調高到個月。 勞工因反對公司相關政策而舉行之罷工,雇主應給付罷工勞工工資,但勞工必須事先通知雇主與主管機關,且必須在公司廠房範圍內進行罷工。如勞工違反罷工程序,罷工屬非法,雇主可暫時禁止勞工進入工廠並可不必支付罷工工資。 每星期工時為小時。 對於自願離職與觸犯刑罰之勞工,雇主可不必支付補償金(compensation),但需支付勞工累積之福利金(worker’s accumulated benefits)。 准許僱用童工工作,每日以小時為限。 契約臨時工以年為限。 連續僱用工作滿年之勞工可獲得個月之特別休假(但僅可在服務滿第年及第年時,始享有每年休假個月,但在此年期間不得享有原有每年天之年假,另特別休假之個月休假期間只能支領半薪)。依政府規定,外人投資工廠應允許外人自由籌組工會組織。全國性之工會聯盟有SPSI(全印勞工聯盟)及SBSI(印工福利聯盟)兩者。 表一、中國大陸與印尼部份勞動法令比較 國家 中國大陸 印尼 參 考 法 令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本法自1995年1月1日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本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 2003年印度尼西亞2003年第13號勞工法令 勞 動 合 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19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21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9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証和其他証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10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17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証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証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71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80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81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82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84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51條 (1)工作約定之產生由書面或是口頭方式行之;(2)必須以書面方式為條件之工作約定,依照現行法令之規定。 第52條 工作約定之訂定須基於 A、雙方之協議; B、法律上有行為能力者; C、有

文档评论(0)

sd47f8cI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