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侵權责任法中的惩罚性赔偿问题
侵权责任法中的惩罚性赔偿问题
郭明瑞 烟台大学 教授 , 张平华 烟台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必要性/限制/建议
内容提要: 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应规定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有利于全面实现侵权责任法的功能、符合社会正义观的变革要求、有利于民事责任制度的协调。法律应从适用类型、程序、赔偿范围等方面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限制。
侵权责任法中应否规定惩罚性赔偿?应如何规定?这是侵权责任立法中的争议问题之一。赞成者认为,惩罚性赔偿具有补偿性赔偿所不可替代的功能,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未来侵权责任法也应当规定惩罚性赔偿。反对者认为,惩罚性赔偿制度产生并兴盛于英美法,是公私法交融的产物。大陆法系强调公私法之分立,在损害赔偿法上坚持恢复原状原则而不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不属于私法内容,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也不应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1]
我们赞同在侵权责任法中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意见。本文拟对侵权责任法中规定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和惩罚性赔偿的限制作一阐述,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一、侵权责任法中规定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
(一)惩罚性赔偿有利于全面实现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关于侵权责任法的功能,尽管有不同的意见,但普遍认为侵权责任法的功能主要是填补损害、预防和惩戒不法。为实现侵权责任法的功能,需要规定惩罚性赔偿。
1·惩罚性赔偿能够尽力实现完全赔偿原则
反对规定惩罚性赔偿的理由之一,就是认为惩罚性赔偿违反了等额赔偿原则,让加害人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使受害人得到不当利益。惩罚性赔偿果真违反等额赔偿原则吗?这决定于补偿性赔偿是否能实现完全赔偿。其实,补偿性赔偿由于以下原因无法完全实现等额赔偿的目的:
(1)人身损害无法进行等额赔偿。人身权的价值是难以以金钱评估的,当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得到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只能是根据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确定的一个客观计算标准来确定,并不是对人身权损害的完全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难以确定。为尽可能全面地恢复受害人的人身权益,法律于财产损害赔偿外特设精神损害赔偿,但基于精神损害的无形性或难以确定性等特点,补偿性赔偿也不可能实现等额赔偿。
(3)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决定了其无法实现等额赔偿的目的。其一,法官在对原告的潜在损害或未来损失作出赔偿裁决时,往往考虑诸如原告人的未来生活、收入等偶然因素,从而在赔偿额上大打折扣;其二,法官计算损害赔偿金时,使用的是估计差不多就行的方法,就是简单的算术乘法或某一基本公式,而损害是不能精确计算出来的;其三,法院在计算损害赔偿金时往往忽略了通货膨胀因素或纳税因素。 [2]
(4)所谓的次要损害不能获得赔偿。补偿性赔偿责任即便可以填补受害人的主要损害例如医药费、工资损失等,但却不会赔偿所谓的次要损害,即原告因加害事件,而必须介入纷争及纷争解决的损害,包括对于主要损害补偿的不确定而引起的精神紧张,对于法院诉讼压力的担忧,对于纷争解决过程所产生的劳力和事件的花费等。
(5)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不能获得赔偿。即便在施行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英美法系国家,法院一般也不支持作为胜诉方的受害人就其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请求赔偿。
惩罚性赔偿可以弥补补偿性损害赔偿之缺陷,起到尽力实现完全赔偿损害的作用。从这一角度而言,“惩罚法”首先也是“补偿法”。其实,惩罚性损害赔偿多以补偿性损害赔偿为基础。就是在美国,在没有补偿性赔偿的情况下,多数法院认为不能给予惩罚性赔偿。 [3]在确定惩罚性赔偿的赔偿数额时,应使惩罚性赔偿与补偿性赔偿保持一种合理的比例关系。 [4]这一点在规定所谓的“两倍、三倍赔偿”制度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2·惩罚性赔偿有助于真正实现侵权责任法的预防和惩戒功能
传统侵权责任法以事后填补损害为基本功能。然而,损害一旦发生,即便受害人可得到足额补偿,就整体社会财富而言,损失也是不可弥补的。因此,现代侵权责任法应以预防和避免损害的发生而非事后补偿损害作为第一要务。补偿性的损害赔偿固然也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但尤其对唯求私利为目的的故意侵害等情形,补偿性损害赔偿难以起到有效的遏制和预防作用。近几年我国连续发生假酒、假药以及有害、有毒食品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重大损害事件,厂家或商贩的违法成本过低不能不说是原因之一。为实现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预防功能,必须对上述严重违法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以使制造损害的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得利与负担之间有“剪刀差”,使实施不法行为的黑心厂家和商贩不能从中得利,进而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较之于补偿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责任更重于惩罚或报复。 [5]惩罚或报复本来是刑罚的职能,带有强烈的强制色彩,难以在民事责任中适用。这也是许多人反对在侵权责任法中规定惩罚性赔偿的理由之一。但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