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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乡卫生院乡村医生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和细则4
查干郭勒乡卫生院文件
院发 [2012]04号
查干郭勒乡卫生院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文件《自治区区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 128号),《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自治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新政办发[2010] 222号),《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新卫发〔2011〕5号)、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县卫生局许可的、承担本行政村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证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卫生室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协助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 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 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4. 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6. 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镇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 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动员28-42天婴儿的监护人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
8. 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9.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村卫生室管理。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新农合)宣传情况。
11. 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12. 居民满意度评价。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根据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试实施意见》,考核小组成员由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姜旭民(院长)
副组长;拜依巴合提(书记)、金格斯(副院长)
成员;加纳提别克(主任)古丽尼沙(护士长)刘朝林(办公室主任)夏丽帕(健康档案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办公室,由刘朝林负责具体事务
(二)乡镇卫生院根据《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标准(试行)》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县卫生局可在乡镇卫生院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考核中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在本院和相应行政村公示。
(二)县卫生局可每半年随机抽取20%的行政村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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