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注册资本 第三章 股东 第四章 执行董事 第五章 监事 第六章 经理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八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九章 附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依法经营、诚信为本。 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 第六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股东的出资额、出资形式及所占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货币 100% 本章程签署后10日内一次缴纳 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公司股东名册,并向公司股东签发相应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可以由公司股东独家认缴新增资本,也可以由公司股东外之第三方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第十二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股东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形下,公司注册资本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十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之出资在公司注册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具体事宜由公司股东与受让人协商确定。 股 东 第十五条 公司共有一名股东,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第十六条 股东为对公司出资的人,依法享有法定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七条 作为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的权利;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由出资者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依法行使应由股东会行使的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公司执行董事、监事人选及其报酬事项 (三)审定批准执行董事、监事的报告; (四)审定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定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股东做出的上述事项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可以向股东提出行使上述权利的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条 股东行使本章程规定之上述权利时,应向公司出具书面文件。股东向公司出具的书面决定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决定的出具日期,决策人员的签字及股东盖章,决定的实质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经理应当负责妥善管理股东向公司出具的书面文件。 公司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对股东出具的书面文件进行保存,保存期为公司的存续期限。在公司发生股东变更、合并、分立、注销等情形时,公司应当向股东移交上述档案。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之规定,并保证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相互独立。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直接委派。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文档评论(0)

xufuge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