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盟、美国反补贴法之比较-北京市道和律师事务所.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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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盟、美国反补贴法之比较-北京市道和律师事务所

中国与欧盟、美国反补贴法之比较 ——理论和实践的分析 北京市道和律师事务所 胡志强 导论 中国的反补贴法律制度源于1994年公布的《对外贸易法》第三条和200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国家通过采取反补贴措施来抵消存在补贴的进口产品对我国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损害、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障碍,从而保障国内整体经济利益免受不法侵害。反补贴法是反侵销法的姐妹法,是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相配套的,规范国内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法律。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关于补贴部分的承诺以及《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下称SCM协定)的规定。我国自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起,自动接受上述协定的协议约束。因此,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的上述二个协定和协议,随同WTO争端解决机制为世界范围内干扰贸易的补贴行为提供了实体和程序上的法律保护手段;另一方面,国内的反补贴法律制度又为损害国内产业的补贴进口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救济手段。截止到目前为止,与我国在海外频频受到反倾销调查的情况不同,我国还没有遭到外国政府的反补贴调查,而且我国政府也没有一例针对国外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但是实践上补贴问题仍然广泛存在。 我国的反补贴法律制度基本上包括反补贴实体法律制度和反补贴程序法律制度。实体法律制度主要是规范补贴和损害的基本事实和特征;程序法律制度主要是规范调查、磋商、初裁、承诺、终裁等程序性问题,此外还有行政复审、司法复审等法律制度。 反补贴实体法律制度 补贴的定义 《反补贴条例》第三条规定“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出口国(地区)政府或其任何公共机构统称出口国(地区)政府。根据这个定义,补贴的提供者是出口国(地区)政府;WTO的SCM协定规定,补贴的提供者是成员国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欧盟的定义划分的提供者是原产国或出口国政府;而美国的定义则是政府当局(无论是国家、省或地区的)。上述提供补贴的主体规定上的差别反映出各国或地区对反补贴使用范围的差异,我国显然主要针对被出口国补贴的进口产品。但是根据《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直接和间接补贴只要是实质损害我国产业或对我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威胁,我国均可采取反补贴措施,因此在实践上拟还有灵活适用的余地。 构成补贴的另一要素是给接受者带来利益,关于利益的衡量,下面将会进一步讨论。而补贴的形式为三大类:①财政资助、②任何形式的收入、③价格支持。后两类按SCM协定的规定指的是1994年关税贸易总协定第十六条意义上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我国反补贴条例省略了上述限制。 财政资助。按照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主要分为四类: 出口国(地区)政府的拨款、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直接转让资金或债务; 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 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 出口国(地区)政府向筹资机构付款,或者委托指令私营机构履行上述职能。 上述规定除提供主体表述有差别外,基本与SCM协定的规定一致。 2. 任何形式的收入和价格支持。1994年关税贸易总协定第16条意义上指的是:??如任何缔约方给予或维持任何补贴,包括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自其领土出口的任何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进口的任何产品的方式实施,则该缔约方应将该补贴的范围和性质、该补贴对自其领土出口、向其领土进口的受影响产品的数量所产生的预计影响以及使该补贴成为必要的情况向缔约方全体做出书面通知。在确定任何此类补贴对其他任何缔约方的利益造成或威胁造成严重侵害的任何情况下,应请求给予有关补贴的缔约方应与其他有关缔约方或缔约方全体讨论限制该补贴的可能性。 ?? ????B节对出口补贴的附加规定 ???? ????2.各缔约方认识到,一缔约方对任何产品的出口所给予的补贴,可能对其他进口和出口缔约方造成有害影响,可能对它们的正常商业利益造成不适当的干扰,并可阻碍本协定目标的实现。 ???? ????3.因此,缔约方应寻求避免对初级产品的出口使用补贴。但是,如一缔约方直接或间接地给予任何形式的补贴,并以增加自其领土出口的任何初级产品的形式实施,则该补贴的实施不得使该缔约方在该产品的世界出口贸易中占有不公平的份额,同时应考虑前一代表期内该缔约方在该产品贸易中所占份额及可能已经影响或正在影响该产品贸易的特殊因素。 ???? ????4.此外,自1958年1月1日或其后可能的尽早日期起,缔约方应停止对除初级产品外的任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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