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概况..doc

  1. 1、本文档共2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概况.

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概况. nbsp;nbsp;nbsp; 一、韩国国际私法的发展 nbsp;nbsp;nbsp; 1962年1月15日,韩国通过“法律第966号”公布了《韩国涉外私法》,此后近40年间,除了根据1999年2月5日的《海难审判法》将第47条中的用语“海难救助”改为“海洋事故救助”之外,这部法律没有经过修改。[1]其间,大法院的一些判决对《涉外私法》的内容有所修正,其中一些修正后来被新的国际私法采纳。[2] nbsp;nbsp;nbsp; 在这40年中,国际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有着巨大发展,电脑和因特网将世界连成一个整体。另一方面,在国际私法领域,追求实质适当性的新方法兴起,相关理论得到发展。1970年以后,世界各国争相制定本国的国际私法,同时,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作为重心的国际私法统一运动也开展得十分活跃。在这种现状下,《涉外私法》处于相对落后的境况,准据法确定方式和内容上的不完善不能适应国际化时代,因而受到很多指责和非难。例如,家族法领域中,大部分以夫或父的单方本国法作为准据法,这种规定违反了宪法保证男女平等的原则。[3]因此,修改1962年《涉外私法》已成为必需。从1999年4月开始,修改《涉外私法》的工作启动,到2001年4月,新的《韩国国际私法》公布,7月实行。 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 二、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起草、制定情况[4] nbsp;nbsp;nbsp; 2001年《韩国国际私法》的起草、制定经过了严谨、细致的过程,其中很多方法值得中国在制定国际私法时借鉴。 nbsp;nbsp;nbsp; 韩国《国际私法》的起草、制定分为5个阶段: nbsp;nbsp;nbsp; 1、“涉外私法修改研究班”的成立和工作 nbsp;nbsp;nbsp; 1999年4月,韩国法务部组织成立了“涉外私法修改研究班”,由法务部国际法务课课长及检察官、法官、教授、律师等共9人组成。1999年6月26日至2000年5月13日,该研究班召开了17次会议。研究班所承担的工作主要是:对外国的立法和新理论等进行研究后,在研究会议上讨论存在争议的事项、决定修改方向和采取的方式,研究会议的结果是提出一个修改试案。 nbsp;nbsp;nbsp; 2、“涉外私法修改特别分科委员会”的成立和工作 nbsp;nbsp;nbsp; 2000年6月1日,为正式开始修改《涉外私法》的工作,韩国法务部在法务咨询委员会中成立了一个“涉外私法修改特别分科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韩国国内国际私法领域造诣很深的学者和实务者等专家共11人组成,委员长由国立汉城大学校法科大学李好珽教授担任。委员会以研究班提出的修改试案为中心,对主要争议事项集中讨论,经过14次会议后,与2000年11月4日确定了修改试案。委员会在讨论过程中,对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各项公约、1980年罗马公约等相关国际公约以及德国、瑞士、奥地利、日本等先进国家的立法进行了系统的、综合的研究,并结合韩国的实情,对研究班提出的修改试案采纳了相当的部分。此外,韩国民事诉讼法学会、家族法学会、商事法学会、海事法学会等相关学会的意见也被采纳,并在确定的修改试案中得到适当的反映。 nbsp;nbsp;nbsp; 3、意见照会、立法预告及公听会 nbsp;nbsp;nbsp; 2000年11月6日至16日,对《涉外私法》修改试案在政府部门和市民团体中实施意见照会。法务部的意见照会共邀请了28个机构和团体,包括法院行政处和外交通商部等政府机关、大韩律师协会等法律团体、经济正义实践联合和参与联队等市民团体。2000年11月17日至12月6日,在官报及法务部网站上进行立法预告。为收集国民对修改试案的意见,2000年11月23日举行公听会。 nbsp;nbsp;nbsp; 4、确定法律修改案及提交国会 nbsp;nbsp;nbsp; 2000年12月4日,在综合了有关机关的意见照会及公听会的结果后,法律修正案最终被确定。此后,经法制处审查(2000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党政协会(2000年12月6日)、次官会议(2000年12月21日第51次会议)、国务会议(2000年12月26日第52次会议)以后,法律修正案于2000年12月30日经第216次会议(临时会)向国会提出。 nbsp;nbsp;nbsp; 5、国会审议、表决及公布 nbsp;nbsp;nbsp; 向国会提出的涉外私法法律修正案于2001年1月3日被提交给国会中的“法制司法委员会”。由于法律修正案的第6章“亲族”中的相关内容与国会“妇女特别委员会”有关,所以,这部分内容于2001年1月6日提

文档评论(0)

ailuojue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