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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目 录
一、引论…………………………………………………………………………1
二、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1
nbsp;nbsp; (一)听证范围的界定不明确 ……………………………………………1
nbsp;nbsp; (二)行政听证的主体存在的问题 ………………………………………1
nbsp;nbsp; (三)听证具体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2
nbsp;nbsp; (四)行政处罚听证证据存在的问题 ……………………………………3
三、造成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问题的原因………………………………………3
nbsp;nbsp; (一)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 ……………………………3
nbsp;nbsp; (二)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业务素质低 ………………………………3
nbsp;nbsp; (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 ………………………4
nbsp;nbsp; (四)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 ………………………4
四、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完善…………………………………………………4
nbsp;nbsp; (一)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4
nbsp;nbsp; (二)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素质 ………………………5
nbsp;nbsp;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5
nbsp;nbsp; (四)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 ……………………………………5
nbsp;nbsp; (五)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 ………………………………………6
nbsp;nbsp; (六)营造一种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 ………………6
[内容摘要]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但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此项法律自实施至今,在适用案件范围、听证主体、具体操作及有关配套法律方面仍存在着问题,致使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言堂”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未能真正有效地利用此项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笔者调查和思考,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素质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及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此项法律: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营造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行政权的世界潮流,必将随着我国市场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显出蓬勃的生命力,也发将为行政工作带来新的契机。
[关键词]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缺陷;完善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其中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全国各地各级行政机关先后作出了一系列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规定,对听证制度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适用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毕竟是一项新事物,行政机关在适用听证程序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去完善。
一、处罚听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听证范围的界定不明确
对需要举行听证的项目规定过于单一、缺乏弹性,不能适应保障公民权益和各市场主体权益的需要。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适用听证程序,而对公民影响更大的,譬如刑事和行政拘留等,则不在听证之列。
(二)行政听证的主体存在的问题
1、关于机构的独立性的问题。根据职能分离原则,主持听证和做出裁决的不能是同一机构的人,但目前各地实践当中多由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主持听证,有的案件调查人员所在的科、所对临时制定某人负责主持,这样就不能完全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听证的公正性面临质疑。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听证的组织者,一般就是行政决定者。行政听证的参加代表,也基本上由同一行政决定人选出和指定,行政听证举行的场所、程序,也单方面由行政决定人决定,这样既不利于行政机关主持听证的公开性,也不利于增强听证会的实际效果。从长远来看,我们认为应建立专门的听证机构,尽快实现从听证组织机关实施内部分离制度到建立职能分离的听证机构的过渡。
2、关于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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