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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服务业项下饮食业的营改增

社会发展学院1253班郭家骏12080301088浅析服务业项下饮食业的营改增内容摘要:现如今,“营改增”正如火如荼地在全国和全行业范围内逐步展开,本文专以研究服务业项下的饮食业,调查其现行征纳税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其进行“营改增”的可实施性以实施之后利弊,进而着力于该行业税收现状和相关营业税、增值税法律制度,探索对该行业的税收制度的调整及优化。关键词:营改增 饮食业 现状调整正文部分前言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开始,至此就拉开了全国和全行业范围内营改增的序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旨在“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从文件中可知,营改增首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然后再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我们都知道,在征收营业税的9个税目之一的服务业税目下,还细分为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等子税目。而此次的营改增试点的行业范围首先为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所谓“部分现代服务业”又是指哪些服务业呢?我查阅资料后得知: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具体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那么,服务业项下的许多子税目就没有包括在内了,我选择研究的行业——饮食业就是其中之一。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饮食业与民众关乎密切,大家都会有“下个餐馆儿”的经历,而我们作为真正的负税人,关于饮食业的税收法律制度也就直接关乎着我们的相关费用支出,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现如今,饮食业仍是按照营业税收法律制度进行征纳税款,并没有包括进先行的营改增试点,但这并不代表着这个行业对于其征收营业税就不存在着现实问题,而随着营改增的进行,增值税的“光芒”也迟早会照射进入饮食行业,为大家带来“福音”。我想就从饮食业征收营业税的现状及其所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而对比分析其将来改征增值税会体现出的利弊,然后尝试着探索对于这个行业的税收制度的改进或是优化的方式方法。饮食业征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饮食业现行相关税收制度这次的营改增试点的行业范围首先为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并没有把饮食业包括进去。一方面,这是因为首先会选择了经济辐射效应最明显的,改革示范作用最强的行业和地区作为试点,相对来说,存在重复征税严重的交通运输与一些知识性技术性的服务业营改增效果更明显,另一方面,我想可能还与财政分配体制相关,营业税作为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增值税的税基拓宽就代表着营业税收入也就是地方税收入的减少,所以营改增是必然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要随着税收体制的调整同时进行,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行业都改为增值税。因此,饮食业现今仍旧征收的是营业税。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饮食业的税额计算是十分简易方便的,这也是它最大的优点:即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税率为5%。1.什么是饮食业?随着经济的发展,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交叉或是兼营,一个表面看起来显而易见的行业,或许在实务中就不如想象中容易区别。我想,研究一个行业的相关法律制度,首先要搞清楚这个行业的内涵和外延式什么。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国家对于饮食业的定义为: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2.饮食业税收实务中相关案例(1)营业税目下的兼营现象。现在的行业间往往存在着交叉兼营的现象,如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可能还为顾客提供着各种形式的娱乐服务,针对这种同时兼营几个营业税目,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第3条的规定:“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如上案例中,饭馆通过提供饮食获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缴纳5%的税款,而通过娱乐活动获得的收入就要依照娱乐业缴纳5%到20%的税款。(2)区分饮食业与生产销售熟食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中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无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该缴纳营业税。这点毋庸置疑,但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超市或是商场,除了出卖货物外,也销售者同样的烧卤熟制食品,这又该如何认定呢?答案是鉴于这些或是工厂或是商场等单位是专门生产或销售食品,把其视为货物,应当缴纳的是增值税。这个例子也就暴露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漏洞,同样的商品同样的销售,却缴纳不同的税收,这是不公平的。(二)、饮食业征纳税款现存的问题饮食业仍是按照营业税收法律制度进行征纳税款,但这并不代表着这个行业对于其征收营业税就不存在着现实问题,通过五一假期,我走访了家乡的几家餐厅,还和一些餐厅的老板交流了一些现在饮食业的纳税情况,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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