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薪酬制探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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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薪酬制探索

律师的薪酬机制探索 作者:张华 ? 中国律师业发展20多年来,律师的薪酬机制基本上从国办所的固定工资制过渡到合伙所的提成制。提成制在律师行业里一直占主导地位,曾经为律师行业的兴旺发展起了决定性作用,并且将在今后的若干年里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伴随着拥有主导地位的提成制,工薪制与积点制、工薪制加提成制也逐渐崭露头角,成为律师行业普遍推行的薪酬机制。就其特点来说,提成制适合于不同发展时期的律所,尤其适合于中、小型律所,但却日益对大所的发展有所禁锢。所以工薪制与积点制分配形式在一些大所里被普遍使用。工薪制与积点制的特点是:律师不用自己找案源,办理所里给付的案件,享受相应的劳动报酬。工薪制加提成制较适合于中级发展阶段的律所,它既能稳定律师队伍,又能发挥律师的主观能动性,对律所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积极引导的作用。 各类薪酬机制的优、缺点分析如下: 1、提成制 ? 提成制的优点 过程简单,不需要太多的制度设计,节约管理成本;操作简便,按一定的比例做简单的数学运算,人际关系不复杂;见效明显,能最大限度地激励律师多办案、多创收,发挥主观能动性。这种制度将律师积极性推到了极至,律师业因此得以快速发展,法律服务的质和量都能得到明显提高。 提成制的缺点 各自为战,不利于新律师的培养与律师之间的合作;没有律所归属感,人员流动频繁,不利于律所的品牌建设与长期发展;缺乏团队精神,不利于专业分工与应对未来发展;管理松散,不利于自律功能和监督功能的开展,律所形象随时有被冲击的可能;缺乏统筹安排,新律师没案源,牢骚满腹;老律师案件办不完,服务质量下降,从而降低律师的社会形象,不利于发挥律师的社会职能。 2、工薪制 ? 工薪制的优点 管理严密,律师的工作在指导与监督中完成,服务质量有保证;收入稳定,不为案源发愁,能沉稳研究业务,提高办案水平;人员相对稳定,有利于律所整体形象与品牌建设;较易形成团队协作,大家会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发挥各自不同的才能,创造良好社会形象。 工薪制的缺点 吃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很难体现按劳取酬的公平原则,长此以往,将造成律师消极怠工,服务质量下降,律所品牌受损;律师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受限,个人才能不能充分伸展,人力资源被浪费和抑制;与律师固有的职业特色“自由”相驳,律师成了打工仔,很难留住优秀人才。 3、积点制 ? 简介 积点制是目前国内顶级的一些大所普遍采用的新型的薪酬分配制度。积点制把律师分成了不同的等级,形成一种等级工资加计时绩效考核的薪酬分配模式。它根据律师在律所的工作年限与本身执业年限划分不同的等级,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底薪,律师可以逐年升级,财时也可能留级或降级;然后再加上计时绩效考核,累计得出月薪与年薪。记时绩效考核有固定标准,具体固定标准由律所合伙人会议决定。 积点制的优点 相对公平,律师心态稳定,人员流动率降低,团队精神明显,对客服务有持续性;管理规范,服务有监管,质量有保证;升降级流程固定明确,便于个体管理和团队管理,便于复制分所,扩大业务量,提升律所的知名度;积点标准统一,考核指标明确,能者多劳,多劳多得,便于提高工作积极性。 积点制的缺点 等级制度森严,跨级不易,导致优秀、杰出人才流失;律师成了专业化分工流水线上的一个作业者,其他能力不能体现和提升,抑制复合性人才产生;级别繁多,完成积累时间过长,压力增大,中途阶梯的律师有可能因失去耐心而集体跳槽。 4、工薪制加提成制 ? 简介 工薪制加提成制是结合中庸原则的一种做法,特别适合于中级发展阶段的律所,案源有,但不是太丰富,底薪有,但不是太多,提成也未必按照固定比例。 工薪制加提成制的优点 人员相对稳定,适合建立团队构架与律所文化;管理灵活,律师比较自由,有一定选择性与伸张性,同时也不缺乏约束性;律所整体形象良好,品牌建设能不断提升。 工薪制加提成制的缺点 缺乏战略性思考与设计,不适合也不利于律所及律师未来的发展和壮大;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削弱律所品牌;团队建设逐渐会受到抑制。 从以上四类薪酬制度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无论哪种薪酬机制都有其独特性和局限性,律所应该在不同的发展时期采用不同的薪酬分配机制。可是,在现实工作中,人们往往因循守旧,不容易接受变革,每一次薪酬机制的变动都会引起律所及律师的波动,造成人才的流失与服务的不稳定性。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融上述四类分配制度为一体的新型的薪酬机制,用一个具体的业务收入指标来划分律所不同的发展时期,把变革的不确定性及早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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