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理业务委托与承接(水利监理工程师201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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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理业务委托与承接(水利监理工程师2013)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委托与承接 一、取得监理业务的方式 监理单位承揽监理业务的形式有两种: (1)通过投标竞争 (2)由项目法人直接委托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范围与标准 1、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3)使用国家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2、规模标准 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 1、项目监理招标一般不宜分标。 如若分标,各监理标的监理合同估算价应当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项目监理招标宜在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招标活动开始前完成。 3、项目监理招标不宜设置标底。 4、评标标准包括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资源配置、监理大纲以及投标报价。 5、项目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已经批复; (2)监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3)项目已经列入年度计划。 6、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监理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监理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服务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7、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8、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包括:招标项目概况,监理范围、内容和监理服务期,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工作及生活条件和试验检测条件,对投标人和现场监理人员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日程安排,投标有效期等。 (3)书面合同书格式。 (4)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和授权委托书、协议书和履约保函的格式; (5)必要的设计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 (6)投标报价要求及其计算方式; (7)评标标准与方法; (8)投标文件格式; (9)其它辅助资料。 9、招标人应注意的问题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修改和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最高不得超过500元人民币。 (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般按照招标文件售价的10倍控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照监理合同价的2%~5%控制,但最低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 10、评标标准与方法 评标标准与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者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方法。 项目监理招标不宜设置标底。 11、评标标准: (1)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 (3)资源配置 (4)监理大纲 (5)投标报价 12、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 (2)两阶段评分法 (3)综合评议法 大、中型项目或者技术复杂的项目宜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两阶段评标法,项目规模小或者技术简单的项目可采用综合评议法。 13、开标 (1)开标时间、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地点。 (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应当出席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出席开标会。 14、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拒绝或者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印鉴);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涉及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 (6)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 (7)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没有确定的报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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