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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001256740浅谈非法集资中财务人员的职业风险王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
浅谈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财务人员的职业风险
——以济源市非法集资类案件为例
作 者: 王 宇
学 校: 济源市广播电视大学
专 业: 会计学
年 级: 2012年秋季本科
学 号: 1241001256740
指导教师: 李玲娣
答辩日期:
成 绩:
目 录
一、对非法集资的界定 ··········································(1)
(一)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件 ······································(1)
(二)常见的集资特点和新特征 ·································(3)
二、财务人员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的作用 ························(4)
(一)通过财务人员的资料发现非法吸收资金的来源 ················(4)
(二)通过财务人员的资料发现非法吸收资金的去向 ·············(4)
三、财务人员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的职业风险 ······················(4)
(一)财务人员掌握公司资金使用的可能性问题 ····················(5)
(二)财务人员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涉嫌犯罪的问题 ················(5)
四、非法集资类案件中财务人员职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6)
(一)财务人员职业风险的产生原因 ······························(6)
(二)财务人员职业风险的防范措施 ······························(7)
参考文献 ····················································(8)
浅谈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财务人员的职业风险
——以济源市非法集资类案件为例
【内容提要】非法集资类案件属于经济犯罪类案件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经济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经济活动或者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其他活动之中,一些犯罪“痕迹”就必然与相关的财务人员资料产生关联,主要表现为不准确、不真实或不合法的财务会计资料,具有较强的欺骗性。正是由于经济犯罪活动与财务会计资料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联,特别是目前非法集资类案件的高发期,这就为侦查机关和办案人员从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人手去查破非法集资类案件提供了可能。因此,对非法集资类活动与财务会计资料的关联性要有充分的认识,以便能够准确确定涉案的财务会计资料,并运用这些财务会计资料所反映出来的信息,及时查破非法集资类案件。
【关键词】 财务人员 非法集资 职业风险
近些年时间来,我市非法集资类案件大规模暴发,涉及人员众多、涉及巨额资金。在此类案件中有一个共性就是:该类案件中的财务人员掌握着其犯罪活动的重要证据,包括资金的来源、资金的去向和资金的调配使用。为了能够更好的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和最大限度的追缴涉案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在其中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下面就有关此类情况浅谈一下如何规范财务人员从业道德及其对经济犯罪的防控等方面。
一、对非法集资的界定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一)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件
目前我市常见的非法集资类案件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集资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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