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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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课件

案例4 张三帮李四加工产品,李四未付款,写了欠5000元加工费的欠条。张三继续帮李四加工产品,这次李四给张三了此次的加工费5000元。因李四拖欠第一次的加工费不还,张三将李四告上法庭。开庭后,张三提供的证据是李四书写的欠条。李四辩称,已经给了张三钱,只是给钱的时候张三说没有带欠条,因此欠条就没有收回。张三认可收到李四5000元,但认为收到的5000元不是欠条上注明的5000元,是另外一笔钱。 如你是法官,你怎么判决?请说明理由。 关于复印件与传真件的问题 张三到法院起诉李四,要求李四归还借款。在法庭上,李四不承认曾借钱。法官要求张三提供证据,张三提供了一份由李四写的借条的复印件。李四对此不予认可,不承认是自己写的。张三称借条原件丢失,只有复印件。再无其他证据。如你是法官,你怎么判决?说明理由。 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含有歧义文字的合同 张三起诉李四,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5000元。张三提供的证据为借据一张(见下图)。李四辩称不是15000元,已经还款5000元,在还款的时候,特意在借条上注明还(huán)借款5000元。此处“ 还”是“ 归还”的意思。张三称前次借款未还,因此李四又借钱时在借据上注明还(hái)借款5000元,此处“ 还”是“ 再、又”的意思。如你是法官,你怎么判决? (凡..树不砍) 合同中大小写数字的问题 张三到法院起诉李四,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5000元。李四辩称借款是5000元,不是15000元。写借条的时候,没写大写,只写了小写5000元,张三在5000元前面加了1字,成了15000元。如你是法官,你怎么判案? 怎样提高法律意识? --培养人性恶的思维方式 ①中国传统对人性的观点--性本善--德治 圣人、贤人、青天 ②西方对人性的观点――人性恶――法治 举例:借条、婚前协议、劳动合同等书面证明材料。 谢 谢! 法律基础知识 江门大昌慎昌食品加工仓储有限公司 2013.4 培训目的 通过本次培训使大家能树立起基本的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遵章守法,不出现违纪违法方面的问题。 培训目的 概论 《民法》第九条规定: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也就是说,自打我们一出生开始,就开始和法律打交道,直到生命结束时为止。 如:…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交通法、消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概论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律(就狭义而言)、法令、行政法规(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法律的概念 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习惯法作为一类社会规范,不仅中国有,而且在世界各地广泛存在。它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确立的、具有强制性和习惯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既非纯粹的道德规范,也不是完全的法律规范,而是介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准法规范。如不同民族结婚所生孩子的民族、上门女婿能否继承岳父遗产等。 认识习惯法 我国法律的产生 是由我国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直接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 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我国法律的产生 法律的特征 (1)国家意志性 (2)国家强制性 (3)明确的规定性 (4)普遍约束性 法律的特征 与企业员工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 1、 盗窃 2、人身伤害 3、敲诈勒索 4、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5、消防法赋予我们的权利、义务 6、劳务合同法律知识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8、案例讨论 盗窃的概念 词义: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的概念 盗窃 案例一: 政府建设局朱先生在东莞行政中心主楼二十层会议室参加完会议后,将手提包遗忘在会议桌内(内有现金人民币1万元,港币3万元及证件若干)。安全员杨大顺在例行巡逻中,发现了手提包,当其看到内有大量现金时,心生贪念,将手提包转藏于楼顶设备下,并于4月1日凌晨将手提包取出,取走现金,将手提包丢弃于该项目17层管道井中。 盗窃 案例二: 某公司品管主任,利用晚间加班下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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