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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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

内部管理不良预警   1.质量管理预警   企业质量管理的目的是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工程),基本任务是确定企业的质量目标,制定企业规划和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对质量管理预警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质量水平提高过程中的不当、错误、失误现象进行预警。质量管理预警系统应当建立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技术、专家系统技术以及质量安全监控于一体的智能化管理系统之上。   2.设备管理预警   设备管理预警对象是生产过程的各种设备的维修、操作、保养等活动。该系统主要功能是对设备资料数据的搜集和整理、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评价、设备维修及时性评价,设备检修质量合格率的监督、设备工作时对环境污染的安全度评价、设备管理的预警对策等。   3.人的行为活动管理预警   事故发生诱因之一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引发的,人的行为活动预警对象主要是思想上的疏忽、知识和技能欠缺、性格上的缺陷、心理和生理弱点等。该预警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收集有关人的活动信息,进行识别与选择,对人的行为活动进行评价与分析,对人的不良行为进行预警。   预警信息管理系统   预警信息管理系统以管理信息系统(MIS)为基础,专用于预警管理的信息管理,主要是监测外部环境与内部管理的信息。预警信息的管理包括信息收集、处理、辨伪、存储、推断等过程。   事故预警系统   事故预警系统是综合运用事故致因理论(如系统安全理论)、安全生产管理原理(如预防原理),以事故预防和控制为目的,通过对生产活动和安全管理过程中各种事故征兆的监测、识别、诊断与评价,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可能性给出安全风险预警级别。并根据预警分析的结果对事故征兆的不良趋势进行矫正、预防与控制。当事故难以控制时,做出警告,并提供对策措施和建议。 建立事故预警的原则和要求   (一)及时性原则   实行事故预警的出发点是“居安思危”,即事故还在孕育和萌芽的时期,就能够通过细致的观察和研究,防微杜渐,提早做好各种防范的准备。预警系统只有及时地监测出异常情况,并将它及时报告,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全面性原则   预警就是要对生产活动的各个领域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各个领域的异常情况,尽最大努力保证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建立预警机制的宗旨。全面性原则主要体现在监测、识别、判断、评价和对策预警操作系统方面。   (三)高效性原则   鉴于事故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预警机制必须以高效率为重要原则。惟有如此,才能对各种事故进行及时预告,并制定合理适当的应急救援措施。   (四)引导性原则   预警基本功能是预测事故的发生和警示,不能因可能引起社会动荡就隐匿有关信息。预警正是在某种灾害、突发公共事件降临之前,提醒或引导人们应该怎么做或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去应付和处理,这样既减少了因盲从、跟风带来的被动和生命财产的损失,又体现了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 职业病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中对职业病报告职责及违法处罚做了规定,对职业危害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法律责任均做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于1989年1月1日起执行《职业病报告办法》。在未颁布新的职业病报告办法之前,该办法仍然使用。   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报告职责及法律责任   1)职业病报告的职责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了职业病报告的职责:   (1)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做出处理。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   2)违法处罚   《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五条规定了违反职业病报告规定的罚则:   (1)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2)卫生行政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职业病报告程序与时限   《职业病报告办法》中规定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程序与时限归纳如下:   (1)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不论是隶属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的企、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一律由所在地区的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   (2)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全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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