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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名必威体育精装版内容~法律常识 刚整理出来 第一章法理学   第一节 法的概念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二、法的特征   法的特征是法的本质的外化,是法区别于其他事物和现象的征象和标志所在。   法的一般特征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3)法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法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现,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三、法的作用   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通过制裁违法行为体现出来。另外,法还具有一定的社会作用,比如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一些社会公共事务等。   四、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法与经济:经济基础决定法;法服务于经济基础。   2.法与国家的关系:国家是法存在与发展的政治基础与有力保障;法是实现国家职能、完善国家机构、巩固与发展国家政权的基本手段和重要工具。法离不开国家,国家也离不开法。   3.法与政治:两者紧密相连,法一方面直接受政治的制约,并为政治服务;另一方面,它又确认和调整政治关系,直接影响政治并促进政治发展。   真题链接:(2009年国考第19题)   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 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均具有规范性   B. 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道德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自律得以实施   C. 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   D. 法律和道德可以互为促进   【答案】 C   【解析】 许多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但是,有些违法行为却不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例如,有些人不领结婚证而“结婚”(实为非法同居),但是在他们的道德观念里,只要办了结婚宴席就可以了,领不领结婚证没有多大关系。同样,有些违反道德的行为也不构成违法行为。例如,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与身怀六甲的妇女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争抢座位,小伙的行为可谓严重违反道德,但法律对他却无可奈何。由此可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所以,正确选项是C。   第二节 法的制定   一、法的制定的概念   法的制定也称法的创制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二、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立法的指导思想   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2.立法的基本原则   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立法者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的具体化。我国的立法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条:(1)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2)科学性原则;(3)民主性原则。   三、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就一般立法而言,基本程序包括:(1)法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讨论;(3)法案的表决通过;(4)法的公布。   四、法的渊源与分类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各种表现形式,即由我国不同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等级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根据制定机关和效力层级及范围,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   五、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内由各法律部门组成的现行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它不包括国际法和已失效的国内法。所谓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等9个法律部门。   真题链接:(2008年国考第96题)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 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 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答案】 C   【解析】 法系是指以某一国家法律制度为核心,并与受其深刻影响的其他国家法律制度共同构成的法律系统。中华法系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它是法制史上的一个概念,是世界上五大法系之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则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的法制发展与改革形成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是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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