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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环卫燃料供应处2009年工作目标考核安排
成都市环卫燃料供应处2009年
工作目标考核安排
为落实完成市局2009年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处经营管理业绩,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保障经营管理目标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做到计划任务目标化、工作安排定量化、目标管理动态化。特印发2009年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请各科室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对照目标考核内容有步骤的抓好各项落实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燃料处2009年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艾诚,副组长:王跃林、熊玲、李孝珠,成员:曾道木、刘长英、李波、李英、舒春华、何剑英、陈洪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和奖惩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月、季、半年、全年对各部门工作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汇总结果报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后,通报考核情况。
二、目标考核内容
目标考核内容为:经营目标、安全目标、日常管理目标、部门职能目标、保证目标。
(一)经营目标。2009年度油料销售3520—4000吨,严格控制经营支出总额,实现年度利润20万元以上。
1、每个班组年度销售油料880—1000吨,月完成油料销售75—85吨。
2、各部门按其职能,提供油料采购、运输、经营销售、用户管理、资金保障、安全管理、人员调配等保障工作。
(二)安全目标。组织机构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安全责任落实、预防措施得力、检查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各班组、人头,实现年度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无责任事故。
(三)日常管理目标。完善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公文处理、后勤管理等制度,狠抓制度落实。规范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规范职工教育、培训和文书档案等工作。严格劳动纪律,提高执行力。
(四)保证目标。完善党风廉政和领导班子建设;保质、保量落实好市局领导及市局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完成站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目标考核方法
(一)目标考核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推进燃料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利于全处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提高全处职工综合素质和各责任部门工作效率,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全面,科学合理的原则。
3、坚持与干部管理德、能、勤、绩、廉考核相结合,与单位评先选优、与个人的职务升降、与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考核、与个人工资收入相结合的原则。
(二)目标考核的组织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按民主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评。
(三)目标考核的办法
采取对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计分的方式进行。
1、目标实行月查、季讲评、半年和年终全面考核的方法。
2、月、季度检查:由各部门每月、季末对承担的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以表格形式报处办公室。
3、半年检查:由各部门在季度自查的基础上,对半年目标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处领导小组整理后报市局目督办。
4、年终全面考核:在各部门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报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四、目标考核计分原则
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基本分为60分,单项分10分,共同分为10分,加分为20分。
年终考核实得分=基本分+单项计分+共同分+实得加分(实得减分)
(一)加分原则
1、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可得基本分和单项计分(60分+10分),共同分按完成比例计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按项加1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5分。
2、市城管局、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办件按规定办理的,按件加0.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3、受到市级业务管理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5分,受到区、街道表彰的每项加1分,受到市局主管部门表彰的每项加0.8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6分。
4、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每项可加0.2至0.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4分。
(二)减分原则
1、未完成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未完成量在20%以上的(含20%)按同等比例扣减基本分,未完成量在20%以内的按同等比例折半扣减基本分。
2、受到市级业务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5分,受到区、街道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市局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8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扣一次分,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非常恶劣的,可不受扣分限制。
3、未按时完成市城管局、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办件的按件扣1分。办理质量不高,被上级交办机关退回重办的,按件区分责任大小扣1—2分。
4、违反办公、生产秩序和考勤制度的,按办公、生产秩序和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扣分。
5、因客观原因,造成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酌情扣分。
6、未尽职尽责,服务工作质量差,群众意见大,有批评信、投诉电话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的,经核实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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