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讲义.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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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讲义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 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行政主体:《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 行政法基础 公务员: 《公务员法》等 抽象行为:《立法法》等 具体行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行为法 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单行法零散规定 行政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争议范围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 争议结构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管辖解释》 行政争议法 争议过程 《行政诉讼撤诉解释》、《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争议规则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争议结果 《行政复议法》相关条款司法解释 非诉执行 若干单行法的零散规定 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新修) 国家赔偿法 赔偿关系 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赔偿程序 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 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础 专题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表-1) 基本原则 具体内涵 合法行政 法律优先;法律保留 合理行政 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排除无关因素;符合比例原则 程序正当 行政公开(钓鱼式执法);公众参与;公务回避 高效便民 行政效率;便利当事人 诚实守信 行政信息真实;保护信赖利益 权责统一 行政效能;行政责任 分析: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 请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专题二:行政主体 主要内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行政主体资格(表-2) 权 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 名 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体现 责 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行政主体类型(图-3) 中央行政主体 第一级 ★国务院 第二级 ★组成部门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 办公机构 办事机构 (只有组成部门的设、增、减、并、改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 第三级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 ☆某些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 地方行政主体 第一级 ★地方各级政府 ★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 第二级 ★派出机关 ★工作部门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 办公机构 办事机构 (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设立下属部门和机构,乡镇政府没有下设部门和机构) 第三级 ☆某些部门的内设机构 ☆某些部门的派出机构 非政府行政主体 ★被授权的企业组织 ★被授权的事业单位 ★被授权的社会团体 ★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 (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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