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南京房产律师:鼓楼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观点.doc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南京房产律师:鼓楼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观点.doc

  1. 1、本文档共5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南京房产律师:鼓楼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观点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南京房产律师:鼓楼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观点 南京鼓楼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观点集成 作者:李本虎律师,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南京房产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本文是作者研究了391个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生效判决之后,整理得出,能够代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常见争议的裁判观点。 第一部分:商品房买卖 1、房屋交付后,开发商设置抵押权导致无法过户 裁判观点: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涤除抵押权的除外。本案中,诉争房屋已抵押给了南京泉峰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抵押贷款本息尚未还清,抵押权未解除。被告蟠龙公司应当在消灭抵押权后,再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被告南京蟠龙金陵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0号阳光金峰阁401室房屋上的抵押权注销手续,并于抵押权注销后十日内协助原告王红巧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原告王红巧名下。 2、开发商认为迟延交房违约金标准过高,法院予以调整时的参考因素 裁判观点:被告玉祥恒公司所称延期交房是由他方原因造成,其无过错的抗辩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迟延交付房屋,应按照已收价款的万分之五/天计算,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关于被告玉祥恒公司认为约定的迟延交付违约金过高,要求调整的意见,考虑到本案中被告玉祥恒公司迟延交房的主客观原因、原告的实际损失情况、相近地段的租金标准等综合因素,本院将违约金标准调整为按已收价款万分之二/天计算。

文档评论(0)

精品文档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