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论“标准”在海事执法中的地位与适用
论“标准”在海事行政执法中的地位与适用
摘要:“标准”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统称,可分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标准”在海事行政执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法律性质属于其他类规范性文件。对于强制性的标准,当事人必须遵守,对于推荐性的标准,倡导当事人遵守。海事机构在海事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中可以依据“标准”来认定违法行为。
关键词:标准;海事;行政执法
作者:郭江(1975-),河北栾城人,大连海事局,法学硕士,海事管理工作
Discussion on the status and application of “Standards” in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of Law by MSA
Abstract: Abstract: “Standards” is the joint name of national standards, professional standards and local standards. “Standard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area of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of Law by MSA, which legal nature is other normative documents. Compulsory must be obeyed as well as recommended standards proposed to be. “Standards” also can be used to affirm unlawful act.
Key words: standards; MSA;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of law
一、引言
海事行政执法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在海事行政管理领域充斥着大量的“标准”,既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比如《航海日志》(GB 18093—2000)、《海洋营运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T 13386—2009)以及《油船静电安全技术要求》(JT 197—95)等。在海事行政执法实践中,上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海事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和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但遗憾的是,海事实务界对于此类国家标准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对于其法律性质、法律地位及其在执法中的具体适用等问题更是缺乏深入的思考和研究。笔者认为,基于海事行政执法的技术性特征,其执行的依据除了公约、法律、法规、规章外,与海事管理相关的“标准”占据着独特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执法中充分和恰当的适用国家标准,对于提升海事行政管理效能和促进海事执法的规范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海事管理相关“标准”的类型及其界定
根据我国《标准化法》对“标准”的基本分类并考虑海事行政执法的实践,海事管理相关“标准”可以作如下分类: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根据发布“标准”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是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相关管理标准,简称为GB。国家标准是海事行政管理的最重要的一类标准,是海事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补充,也是海事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执行标准。例如《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 18434—2001)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内统一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2006)—2010)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不得与国家标准和标业标准相抵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地方标准即行废止。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DB51/190—93)4.2条规定“禁止船舶向本标准规定的特殊保护水域排放污水”。
2.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根据“标准”的强制性不同,可以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无论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地方性标准,都分为强制性与推荐性两类。强制性标准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对于一些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必须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这样的标准称之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是指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具有指导作用而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允许使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加以选用。GB/T 11412.1-2009)即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3.船体外观标准、航海文书标准、救生消防标准、船舶防污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