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机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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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机械

劳动合同法机械 劳动合同法关于职工工资、福利的明确规定 1、用人单位让员工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 【现实困惑】 星星玩具厂今日接到一笔数额较大的订单,由于时间紧迫,该厂负责人遂要求全厂职工不分昼夜地加班,采取轮休制度。该厂职工表示愿意接受厂里的决定,但要求支付加班费。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 【法律王说法】 加班要支付加班费。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在立法时,并不支持用人单位为了业绩而安排职工长时间地从事超出既定时间的工作,因为这在实质上是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实际上,超时工作的现象不可避免,对此,只能采取一些补偿的措施,例如,给加班的职工支付加班费。 本案中,星星玩具厂为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订单,而要求职工们加班加点,这本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但职工们加班加点付出的劳动,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支付职工加班费。 【发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2、用人单位可以采用签订协议的方式延长工作时间吗? 【现实困惑】 某玩具加工厂经常不定期接到订单,也就意味着职工要经常加班,可是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厂领导为了减少成本,就令所有的职工与玩具厂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将工作时间延长为 每天12小时,如果不签协议就辞职。玩具厂可以这样做吗? 【法律王说法】 玩具厂不能用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的方式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是法律规定的,是强制性规定,任何合同的签订都不能违反该规定,否则合同视为无效。本案中,玩具厂强迫职工签订旨在延长工作时间的协议,这项协议的内容已经违反了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强制性规定,协议无效。 【发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告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获赔偿吗? 【现实困惑】 某公司为了创造更好的效益,决定扩大规模。但是,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公司领导层于是决定暂时扣押职工的工资,用于公司资金周转。结果,公司连续扣押了一个季度的职工工资。被拖欠工资的职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作出相应的赔偿。职工们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法律王说法】 职工们的要求是合理的,公司应该就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赔偿。我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付出多少劳动,就应该得到多少回报,这是法定的权利。对于被拖欠的工资,按数支付,这是自然的。但是,劳动者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受到侵犯,按规定也应该支付赔偿。 本案中,该公司扣押了职工一个季度的工资,无论基于什么样的理由也是不能免责的。 除了将拖欠的工资原数发放外,还应该为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对职工们作出一定的赔偿。 【发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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