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接收函有效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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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接收函有效期

失业保险接收函有效期 篇一:失业保险接收函 接 收 函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 已在我处参加失业保险,按规定同意接收该单位新 进职工 (身份证: ) 在省本级参保。待接到你处开出的转迁证明后,再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 湖南省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处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三日篇二: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 一、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失业员工。 二、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金额:缴纳社保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失业金, 个人终身领取时间上限为24个月,每月领取失业金的金额按照个人基数折算, 上限为当地最低工资。(2014年11月1日起为1680元)。 三、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需提供材料: 1、公积金卡、身份证; 2、单位开具的员工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地户口提供《劳动手册》或《就业登记证》; (若没有,需要个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张2寸照片去户口所在地社区办 理,办好后拿到公司盖章) 4、外地户口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园区以外社会养老保险的会员需提供,如果没有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社保机 构开具社保缴纳明细单) 6、协商解除的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此项必须提供,用以证明员工是失业,而不是自己辞职的。) 7、若曾在苏州市区(即园区以外)参加过失业保险并未申领失业金,需先至园区公积金 中心本部(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开具失业保险接收函,再去当地社保机构开具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再到园区公积金中心本部办理转入手续。 四、办理失业金申请的地点:娄葑 娄葑街道东振路59号(娄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唯亭西 唯亭街道葑亭大道西、跨阳路南苏杭时代广场三楼(唯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 务所) 唯亭东 唯亭街道迎宾路11号(唯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胜浦 胜浦街道兴浦路15号(胜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二楼) 独墅湖 园区林泉街368号(独墅湖创新区科教人才市场1楼)斜塘 园区普惠路456号(星湖街与普惠路交界口,街道办事处一站式大厅内)湖 西 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3楼东大厅中心本部 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公积金管理中心篇三: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设计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设计——以合肥市为例 景荣杰 12211030205 劳动与社会保障②班 一、相关业务政策 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安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含三县)的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个体工商户 及其雇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 第三条失业保险全市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缴费费率。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 第四条合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失业保险工作。县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主管本 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失业保险经市经贸委、工商、地税、财政、审计、银行、人事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做 好失 业保险工 第五条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承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失业后,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 第七条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按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体工商户 按全省上年 社会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失业保险费。凡在保险范围内的职工个人,按本人工 资的1%缴 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负责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 , 第八条应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市、县失业保险经办 机构和税务部 门申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税务部门按规 定征缴。单位 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税前列支;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全年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失业保 险经 办机构应 第九条按照《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市、县失业保险经办 机构每月按照 实际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提取调剂金,于次月前10日内上解省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省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调剂后仍不足的,地方财政予以补 贴。 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 第十一条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财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财政部、劳动保障 (转载于:失业保险接收函)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 抚恤 (六)国务院规定或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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