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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人事经理协会章程草案.docVIP

《苏州高新区人事经理协会章程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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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人事经理协会章程草案

苏州高新区人事经理协会章程(草案) 总 则 第一条:中文:苏州高新区人事经理协会(简称) 英文:THE SND HRMANAGERS ASSOCIATLON 第二条:性质:苏州高新区人事经理协会,属于非赢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宗旨:为更好地建立起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桥梁,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周到更细致的人力资源服务。认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着“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这一精神,集全区人事经理之智慧,创高新人力资源新天地,将“亲商”意识溶入人性化管理,构筑更和谐的社会基础,让更多人才来新区落户筑巢、生根开花。努力推广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借鉴共享各地区的先进成果。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会同区内企业,筹建了“高新区人事经理协会”这一社团法人组织。 第四条:监督单位:本社团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高新区人事局,和社会事业局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地址:高新区狮山大桥西堍新创大厦一楼 业务范围 第六条:业务范围: (一)根据政府修订的必威体育精装版政策法规,及时向会员进行宣传、贯彻。 (二)收集各项关于人力资源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行业统计、政策咨询, 促进业内外信息交流组织行业培训不断提高人员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企业需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二)以书面传真或者邮寄方式向协会递交; (三)由协会对其入会申请进行审核,并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申请者; (四)会员应于会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十五日内按规定交纳会员年费(以一年计) (五)确认会员后,由协会按照有关规定颁发会员卡;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二)可最先得到人力资源管理主题论坛、沙龙、研讨活动之通知及邀请;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会员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协会声誉;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遵守协会章程和行约行规; (三)积极参加和配合协会组织的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向协会提供相关信息,加强信息交流。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还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内,没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修改协会章程; (二)确定协会宗旨、工作方针; (三)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 (四)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1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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