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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51-2015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5年 月 日
目 录
1 总 则 ()
1.1 目的
1.2 起重机械含义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要求
1.5 与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关系
1.6 不符合本规程时的特殊处理规定
1.7 引用标准
1.8 监督管理
1.9 信息管理
2 (2)
2.1 基本要求2.2 设计文件
2.3 金属结构
2. 主要机构及主要零部件
2. 电气与控制2.6 液压和气动系统
2.7 安全保护及安全监控2.8 特殊要求起重机
3 (29)
3.1 一般要求
3.2 自行检验
3.3 出厂资料和文件
3.4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5 标牌
3.6 材料
3.7 制造工艺
3.8 金属结构焊接
4 (32)
4.1 一般要求
4.2 安装
4.3 修理
4.4 自行检查
4.5 安全技术档案
5 (37)
5.1 一般要求
5.2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5.3 安全管理制度
5.4 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5.5 安全技术档案
5.6 异常情况处置
5.7 报停和重新启用
5.7 应急救援和报告
5.9 报废
6 (43)
6.1 销售
6.2 出租
7 (43)
7.1 通用要求
7.2 型式试验
7.3 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7.4 首次检验和定期检验
7.5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7.6 检验结果申诉
8 附 则 ()
5.1 解释权限
5.2 施行时间
附件A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
附件B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规格说明 ()
附件C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范围 ()
附件D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约请单 ()
附件E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抽样及管理要求 ()
附件F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备忘录 ()
附件G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
附件H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
附件J型式试验结果网上信息公告表 ()
附件K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 ()
附件L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项目表 ()
附件起重机械施工监督检验申报单 ()
附件N起重机械施工监督检验申报反馈单 ()
附件P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联络单 ()
附件Q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
附件R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 ()
附件S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
附件T实施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 ()
附件U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报单 ()
附件V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报反馈单 ()
附件W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 ()
附件X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检验报告 ()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 总 则
1.1 目的
为了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实现节能降耗,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起重机械含义
本规程所称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如下:
(1)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者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者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
(2)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
(3)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1.3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纳入《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起重机械。
1.4 基本要求
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含拆卸)、改造、使用、修理、保养和检验、检测等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1.5 与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关系
本规程规定了起重机械的基本安全要求,有关起重机械的技术标准、管理要求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
1.6 不符合本规程时的特殊处理规定
当首次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起重机械,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采用单位应当将有关的研究、试验等依据、数据、结果及其检验、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报,由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部门批准。采用单位按照批准结论执行。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应当将允许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纳入本规程。
1.7 引用标准
本规程的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1)GB 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2)GB 5144-2006 《塔式起重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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