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业务手册详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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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业务手册详解

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业务手册规定了举办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的工作程序,适用于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咨询、申请和办理。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是指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举办募捐义演和其他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所述方式的公益性演出按本手册办理。 二、审批基础 (一)事项名称 事项: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审批。 分项:举办、变更、增加演出地备案。 (二)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第十三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第86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8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公示工作的通知》(办市函〔2014〕544号)。 (三)实施机关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四)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审批人员 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接受法律和相应的业务培训、考核。 (六)批准文书 同意举办涉外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批准文件(附带演员名单及节目单,加盖骑缝章)。凡是涉外营业性演出的批准文件,应在批文上加注“涉外营业性演出”字样,方便驻外签证机关办理签证。 境内演出时间不超过90日的,还应出具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附带演员名单,加盖骑缝章)。 1个国家对应1份批准文书和1份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驻外签证机关需要查验批准文书原件和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原件。 (七)审批时限 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相对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 办理期限:首次演出申请为20个工作日,增加演出地备案为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应当合理缩减办理期限。 (八)审批服务 在受理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咨询及统一办理服务。 (九)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三、审批咨询 (一)业务描述 依据本手册,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程序、申请材料、申请条件等政策和办理咨询进行解答。 (二)咨询责任人 窗口接待人员。 (三)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申请人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等方式,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窗口接待人员应一次性将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申请范围﹑申请条件﹑所需的材料、办理时限、程序告知申请人。 (四)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地址) 2.电话咨询:(电话) 3.网上咨询:(网址) 4.信函咨询:(通信地址) (五)咨询处理程序和期限 1.申请人通过电话或窗口向窗口接待人员咨询,窗口接待人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能做出明确回答的,直接给予答复。 2.窗口接待人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不能做出明确回答的,由窗口负责人或其他办事员给予答复。 3.窗口接待人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不能做出明确回答的并且无其他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窗口接待人员应留下申请人的联系方式,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窗口接待人员、办事人员和负责人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都不能做出明确回答的,窗口接待人员应留下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经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向申请人提供相关的咨询途径。 四、审批程序 (一)受理 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8个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国家(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台湾地区演员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 5.如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并翻译; 6.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7.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8.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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