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国际法上的个人[精选]
第三节 引渡和庇护 一、引渡 引渡是指一国家应外国的请求,把正处在自己领土之内而受到该外国通缉或判刑的人,移交给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 (一)引渡的法律依据 1. 国家没有引渡罪犯的习惯法上的义务。 2. 引渡以条约为依据。 3、国家司法机关作出引渡决定还须有国内法上的依据,否则可能构成国内法上的违法行为。 多数国家都有关于引渡的国内法规定。这种国内立法的渊源因国而异。 4、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尽管不存在引渡义务,国家间可依据礼让和互惠的原则引渡罪犯。 (二)引渡的主体 1、引渡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包括被请求国和请求国。 2、被请求国一般是罪犯所在国。 3、请求国一般是对罪犯主张管辖权的国家,包括:罪犯国籍国,犯罪地国及受害国。 (三)引渡的客体 引渡客体指被引渡的罪犯。 1. 罪犯的国籍问题,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 2.关于犯罪的性质问题,通常只引渡普通刑事罪犯。 (四)引渡的一般原则 1. 政治犯不予引渡: 该原则形成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后西欧一些国家的国内立法和各国间的引渡条约的规定。1793年《法国宪法》中规定:法国给予为争取自由而从本国逃亡到法国的外国人以庇护。这是关于庇护政治犯的立法的开端,也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形成奠定了基础。1833年,比利时制定了第一个禁止引渡政治犯的法令。后来,在欧洲国家间订立的引渡条约中,大都有政治犯不引渡的规定。这样,政治犯不引渡就逐渐成为欧洲国家普遍接受的原则,现在已成为各国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下述国际社会公认的犯罪不应视为政治犯: (1)战争罪犯;(2)空中劫机罪犯;(3)犯有灭绝种族及有关行为的罪犯;(4)侵害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人员的罪犯等 2.双重犯罪原则双重犯罪原则是指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都认为是犯罪,并可以起诉的行为;反之,则不能引渡。 3. 罪名特定原则又称同一原则,指请求国在将被引渡的人引渡回国后,必须以请求引渡时所持罪名审判或惩处,不得以不同于引渡罪名的其他罪行进行审判或惩处。 4.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主要为维护本国属人管辖权,也有担心受到外国不当待遇。但有些公约附带“或引渡或起诉”规则,即对本国国民不引渡即起诉。 5.保护被请求引渡人合法权益原则。反映了人道主义的精神。 6.死刑不引渡原则。当被请求国有理由认为,在引渡后被引渡人可能被处以死刑时,不予以引渡,该原则是随着对死刑问题的日益关注和人权国际保护运动的影响而逐渐兴起和发展的。 (五)引渡的程序 1. 先由被请求国应请求国的要求对罪犯临时逮捕; 2. 请求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和提供有关文件; 3. 被请求国司法部门对请求文件中的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交由行政机关批准; 4. 被请求国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罪犯送交请求国代表。 (六)中国的引渡制度 1. 2000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2.一般准则: 互惠原则、国家主权和利益、以国内法为依据、外交途径联系、外交部为引渡联系机关和遵守相关国际公约 3.引渡条件: (1)引渡请求行为须在我国及请求国同为犯罪 (2)犯罪判处一年以上刑罚,或引渡人尚未服满刑期至少六个月 4.应当拒绝引渡情形: 具有我国国籍、已做出生效判决或终止刑诉、政治犯、被庇护、因政见宗教性别等手迫害、纯属军事犯罪、犯罪已国诉讼时效、已被赦免、曾受不人道待遇、缺席判决 5.可以拒绝引渡: 我国有刑事管辖权并且准备或正在进行诉讼;因年龄健康等人道因素不易引渡 6.引渡机关 外交部对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高级人民法院对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7.我国请求引渡 外交部对引渡条件做承诺 最高检对限制追诉做承诺 最高法对量刑做承诺 二、庇护 庇护是指国家对因政治原因受到其本国的通缉或追诉,而请求政治避难的外国人,允许其入境、居留并予以保护,并拒绝其本国政府引渡要求的行为。 (一)庇护的法律依据 1. 全球性的庇护公约至今尚未订立。 2. 国际法院对庇护权案件的审理,也只能依据领土主权或属地管辖权。 3. 目前有关庇护的依据,主要是各国的国内法,主要是宪法和引渡法。 4. 庇护权是一项国家的权利,而非个人的权利。 (二)庇护的对象 庇护的对象,依各国法律规定,仅限于因政治原因而受追诉或通缉的人。 (三)庇护的效果 1. 积极的作为,允许避难者入境、居留,并加以保护。 2. 消极的不作为,即拒绝引渡。 (四)域外庇护 1. 庇护的依据是属地管辖权,因此,庇护只能在庇护国的领土范围内进行,国际上称之为领域庇护,或域内庇护。 2. 有些国家却有域外庇护的做法,亦即在本国的军舰、军用航空器、领馆以及使馆内庇护政治犯。 2. 在南美国家间,存在着域外庇护的做法。 第四节 难 民 一、难民的概念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