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ppt

#第一篇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ppt

  1. 1、本文档共19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一篇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本篇内容安排 第一章 票据概述 第二章 汇票 第三章 本票和 支票 Key Words 主要内容 1.了解票据的定义,熟悉票据的性质 2.掌握《票据法》的基本内容 3.熟练掌握汇票、本票、支票的概念及其三者之间的区别 4.理解票据当事人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5.熟悉票据的行为及其流转程序 第一章 票据概述 第一节 票据的概念、特性和作用 第二节 票据的当事人、票据权利和票据关系 第三节 票据起源和票据法系 第四节 票据风险与防范 第一章 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基本概念: 所谓票据(instrument),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具有一定格式,约定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经过背书可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 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无条件支付 可以流通转让 第一章 票据概述 在商务实践中,它又被赋予了可流通转让的功能和反映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功能。它被誉为“有价证券之父”,在它之后,又衍生出一系列代表商业上的各种权利的凭证,如商业发票、货运单据、股息凭证等被称为是广义的票据。 我们在本章中要讲述的票据则是狭义的票据。 二、票据的基本特征 (一)设权性(right to be paid) 票据一经设立并交付出去,票据的权利和义务便随之而确立。 (二)无因性(non-causative nature) 指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受先前的原因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 (三)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 所谓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必要记载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 第一章 票据概述 (四)流通性(negotiability) 票据的流通性,是指在法定的合理时限内,票据经过背书,交付而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后手,手续简便但效力明确。 (五)可追索性 票据的可追索性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票据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所有票据债务人起诉、追索,要求得到票据权利。 第一章 票据概述 第一章 票据概述 1、汇兑功能 第一章 票据概述 2、支付功能 第一章 票据概述 3、信用功能。 票据能使信用契约化。 4、融资功能 通过票据的约期付款和向银行的贴现或再贴现,票据可以用于融资。 基本关系人: 出票人(drawer) 付款人(drawee) 收款人(payee) 第二节 票据的当事人、票据权利 和票据关系 一、票据的当事人 1.出票人(drawer):是指签发票据的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出票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 2.收款人(payee):又称票据的抬头,是收到票款的人,是票据的主债权人。 3.付款人(drawee):也称受票人,是被要求付款的人,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即为承兑人。 4.背书人(indorser):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在票据背面签字,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 5.被背书人( endorsee):也称受让人,是接受票据权利转让的人。如被背书人需要再转让票据,即成为另一背书人。 6.承兑人(acceptor):受票人同意接受出票人的命令并在票据正面表示承兑,此人即为承兑人。 7.持票人(holder):指拥有票据的人。 8.保证人(guarantor):是为票据债务人的行为提供担保并在票据上签章的人。 二、票据权利 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第一次请求权是票据上的住权利,只有当第一次请求权不能得到满足时,才行使第二次请求权。 1.票据权利的取得 2.票据权利的丧失 三、票据关系 1.票据的基础关系 原因关系 对价关系 资金关系 2.票据的法律关系 3.票据法律关系和基础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第三节 票据起源和票据法系 二、票据法调整的对象 票据法调整的对象是票据关系中的主要当事人。 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在开立,交付流通直至最后票据款项得以给付,完成其债权债务清偿的整个过程中,各自承担票据责任或取得票据权利的各种关系人。 三、西方国家的票据法体系 (一)法国票据法体系 (二)德国票据法体系 (三)英美票据法体系 (一)法国法系 1807年拿破仑统治下的法国制定了商法典,将汇票和本票编入其中,其后于1865年制定了《支票法》作为特别法。 法国票据最大特点在于仅将票据作为现金运输的工具,并作为证明原因关系的契约,强调票据当事人之间必须要先有资金关系,即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资金

文档评论(0)

daixuefe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